粤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 2019—055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本公司”)
于2019年7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城启集团”)、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广
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豪”)、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
棕枫”)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收
购东兴证券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四笔
债权(债权本金共计116,945.89万元)并进行重组。杨树坪、粤泰控股、广州城
启等关联公司对该重组债务进行担保。因该重组债务的质押股票低于约定预警线
未补足保证金或补充质押股票,且逾期支付利息,长城资产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出
具执行证书,并依据执行证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01执3124号
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
西藏棕枫、广州新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 执行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 冻结起 冻结终 本次冻结 本次冻结
执行 法院 始日 止日 占所持粤 占粤泰股
人 泰股份的 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中 国 广 东 广州粤泰控股集 428,584,000(限售流 2019-0 冻结期 100 20.05
长 城 省 广 团有限公司 通股,轮候冻结); 7-01 限为三
资 产 州 市 80,000,000(无限售 年,自
管 理 中 级 流通股,轮候冻结) 转为正
股 份 人 民 广州城启集团有 513,376,000股(限售 2019-0 式冻结 100 20.24
有 限 法院 限公司 流通股,轮候冻结) 7-01 之日起
公 司 广州豪城房产开 139,931,928股(限售 2019-0 计算 100 5.52
广 东 发有限公司 流通股,轮候冻结) 7-01
省 分 广州建豪房地产 128,111,320股(限售 2019-0 100 5.05
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流通股,轮候冻结) 7-01
西藏棕枫创业投 155,605,106股(限售 2019-0 100 6.14
资有限公司 流通股,轮候冻结) 7-01
广州新意实业发 56,429,714(限售流 2019-0 100 2.22
展有限公司 通股,轮候冻结) 7-01
合 计 100 59.22
二、截至目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7,052,318股,其中限售股1,547,052,318股,非限售流通股80,000,000股。
本次冻结股份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2.32%。
加上本次冻结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1,627,052,31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发行股本的64.15%。
三、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长城资产收购东兴证券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对广州豪城、广州新意、广州建豪、
西藏棕枫四笔债权(债权本金共计116,945.89万元)并进行重组。杨树坪、粤泰
控股、广州城启等关联公司对该重组债务进行担保。因该重组债务的质押股票低
于约定预警线未补足保证金或补充质押股票,且逾期支付利息,长城资产向广州
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依据执行证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本次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目前暂未对
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此次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中,仍有
1,547,052,318股暂时未上市流通;鉴于粤泰控股关联公司于2019年6月已与世茂
集团下属公司就旗下江门银湖湾项目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事宜签署了相关协
议,目前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正积极与债权方协商达成还款计划和方案,从
粤泰控股提供的相关信息判断,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短期内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的变更。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