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关于与黔桂发电和天能焦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8-03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黔桂发电和天能焦化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 年 6 月,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
股”)通过发起设立产业链并购基金的方式,收购了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
限公司(原贵州广投黔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电投”)的控制权,
导致公司多年来的电煤和精煤客户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黔桂发电”)和贵州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焦化”)自 2018
年 7 月起与公司形成关联方。2018 年 7-12 月,公司预计与黔桂发电和天
能焦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30,000 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黔桂发电和天能焦化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18-036),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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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雁、简永红、王岗、杨世梁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 预计销售量 预计销售金额
关联人 商品类型
易类型 (万吨) (万元)
销售商品 黔桂发电 低热值混煤 60 10,000
销售商品 天能焦化 精煤等 18 20,000
合计 3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
法定代表人:詹玉华
注册资本:174,17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普通机电产品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电力咨询和服务;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经营;砂石生产及销售(仅供分支机
构使用);普通货物运输;自用氧气生产。
2. 贵州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东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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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高加荣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原煤洗选及销售;煤焦冶炼及销售;电力供应及销售;粗
苯、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非芳烃、二甲残油、重苯、液体无
水氨、天然气、硫代硫酸铵、硫氰氨酸、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矿产
品、建材(不含木材)、钢材、金属硅的销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盘江电投是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通过并购基金控制的公司,盘江电
投持有黔桂发电 58.33%股权,黔桂发电持有天能焦化 82%股权,因此公
司与黔桂发电和天能焦化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标的商品:公司拟向黔桂发电销售低热值混煤,拟向天
能焦化销售精煤等。
2.定价原则:市场价格,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3.结算方式:交易双方按协议和具体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计算交易价款。
4.合同期限:有效期为 6 个月,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行为遵守了市场
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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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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