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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江股份: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8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以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严格、规范、有序
地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朱家道先生、独立董事刘
宗义先生、光东斌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独立董事刘宗义先生为
专业会计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
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固定资产报
废处理的议案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正文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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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黔桂发电和天能焦化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参股公司注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4.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马依煤业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更换和聘请审计机构发表了审查意见
    截至 2017 年度,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 7 年的审计服务。根据贵州省
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关问题
的通知(黔国资通财监2016229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需要
更换并聘请其它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格、企
业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服务保障、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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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三)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督促
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报告,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
    (五)监督公司内控体系运行,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审计委员会致力于推进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监督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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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体系运行,进一步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及时掌握了公司
经营情况。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形成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要求,
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督促指导公司认
真做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风险可控,运行
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已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
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审
计机构、财务部门的沟通,切实发挥专业委员会应有的作用,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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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签字页)




       刘宗义           光东斌           朱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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