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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8-1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

章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非经常性关

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的举措,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平等地保护

了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

险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林 刚 程国彬 王世权 高倚云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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