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 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林刚、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