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7-03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1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
集团”)关于重整进展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8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辽宁省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2-6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3-4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辽02破04-4号,裁定如下:
一、批准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
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
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上述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东北特钢集团重整进展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
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