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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抚钢: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8-12-28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 抚钢     编号:临 2018-08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停牌期间因执行重整计划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8年12月28日。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
格为2.38元/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参考上述股票复牌参考价格参与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情况说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作出的(2018)
辽 04 破 3-5 号《民事裁定书》,抚顺中院裁定《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4)。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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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股票因公司被抚顺中院裁定重整连续
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2)。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及抚顺中院作出的(2018)辽 04 破 3-2 号《民事裁定书》实施
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30,000 万股增加至
197,21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0)。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进行年度利润分配而实施
转增的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 年修订)
第 4.3.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
后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 2.38 元/股。
    公司将上述股票除权后参考价格作为公司股票复牌后首个交易
日的开盘参考价格。公司股票复牌后市场交易价格受市场多方面因素
影响,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基本面和市场整体变化情况,理性参考
上述股票复牌参考价格参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2018 年度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将被暂停上市。
    2018 年 3 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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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存在
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情况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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