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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抚钢:风险提示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 抚钢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连续五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停。
截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为 3.48 元。公司股
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一、公司核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同时,公司向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北特钢集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均不
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
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
事项。
     上述公司股票价格异动期间,东北特钢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形。公司也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 2018 年度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将被暂停上市。
    三、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风险
    2018 年 3 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相
关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 年 5 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 年 1 月 18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157 号。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
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9-002)。
    四、2018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盈利能力不足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10,000 万元至-30,000 万元,仍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000 万元至 280,000 万元,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正值(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公
司关于 2018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3)。公司
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重整收益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影响金额为
275,000 万元至 285,000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仍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足的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