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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2018-01-23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8-008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江苏红豆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拟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05)。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
集团”)通知,红豆集团已根据签署的《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6,53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1%)质押给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用于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兑
付提供担保。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并划转至“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
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质押解除日期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日期为准。
    红豆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
利润、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可交换债券募集资金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红豆集团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红豆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119,089,70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1.85%;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687,859,226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61.47%,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1%。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