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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7-13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18-05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办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于 2018 年 1 月完成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并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 186,53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用于对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
票和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
2018 年 1 月 23 日、2018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收到红豆集团通知,根据《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红豆集团与华龙证券
签署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担保合
同(一)》,约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2,476,115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补充质押给华龙证券,用于对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可交换
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并划转至“红豆集团
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
质押解除日期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解除质
押日期为准。
    红豆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
利润、投资收益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形。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公告披露日,红豆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6,725,586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61.85%;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799,099,431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5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54%。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