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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润: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 海润         公告编号:临 2017-12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辉”)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新能源”)拟为江阴鑫辉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无锡交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
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
其中,对江阴鑫辉累计担保金额为16,303.22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海润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为江阴鑫辉
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贷
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1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
    (1)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5720万人民币
    2、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5、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
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
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资产总额               2,069,764,823.32        2,058,654,410.31
       负债总额               1,541,722,959.08        1,554,192,105.40

       资产净额                   528,041,864.24        504,462,304.91
                              2016 年度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942,060,274.43          448,412,656.60
        净利润                    -32,756,686.10        -23,579,559.33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1年
    2、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

                                    2
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江阴鑫辉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同意江阴鑫
辉本次向无锡交行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以上
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 8,000 万元贷款、银票、信用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
是为满足江阴鑫辉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 1 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不 存 在与 中国 证 监会《 关 于规 范上 市 公司对 外 担保 行为 的 通知》 ( 证 监 发
[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92.6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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