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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润:关于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9-00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
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6 日起停牌,并经
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商谈和论证,初步判定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涉及资产出售等事项,自 2018 年 2 月 27 日起转入
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根据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行业
类型为光伏发电及制造设备等,标的资产可能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100%股权等。自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以
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努力推进本次交易的有关工作。
    近日,公司从相关合肥海润的债权人方面告知的信息了解到,目前已有相关
债权人对合肥海润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管辖法院申
请对合肥海润进行破产清算。鉴于拟重组标的目前已经不具备可操作性,经公司
审慎研究,决定拟终止本次交易和可能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合肥海润等相关资产以盘活资产、降低负债、
回笼资金等。
    (二)重组框架
    1、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为光伏发电及制造设备等,标的资产
可能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 100%股权,以及国内外相关光伏电站项目
资产等,合肥海润是以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为主要产品的生产制造公司。
    2、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其他独立第三方,交易对方可能涉及上市公
司,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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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出售标的公司资产、股权等。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开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努力试图通
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争取恢复持续经营的状
态,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在此战投引入的推进过程中,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工作,即积极处置相关资产恢复公司流动性的安排
系主要目标之一。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等工作,并积极与相关
方沟通论证交易具体方案。同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并编制相关进程备忘录,且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公司在此期间多次
相关方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推进合肥海润的交易安排,合肥海润基
地原拥有 700MW 的太阳能电池和 200MW 的太阳能组件产能,公司在此期间陆续

了对接了业内光伏企业,拟依托合肥海润的产能资源对其产生协同效应,但是光伏

行业出台 531 政策后(即 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
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我国光伏新增装机
容量规模及补贴价格均作出进一步限定),相关推进工作受阻,后续公司又在地
方政府的支持下对接了部分国企平台,但相关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工作
如下: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相关人员在深圳与 A 集团进行对接,鉴于 A 集团
下设光伏业务,拟进行增资扩产,初步讨论 A 集团拟作为重组方参与海润光伏
以及合肥海润的重组工作。
    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 A 集团相关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
其并购合肥海润可行性,以及展开尽调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
    2018 年 2 月 2 日、2 月 5 日,公司方面先后地方政府、上海证券交易所汇
报了前期重组工作推进情况,并拟根据实际推进工作中的相关具体安排,申请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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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停牌。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与 B 公司相关人员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鉴于 B
公司拟在其仓储系统配套分布式,因此会议讨论了 B 公司拟作为重组方参与海
润光伏以及合肥海润的重组工作。
    2018 年 4 月 2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合肥海润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完成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相关人员在四川成都与 C 集团进行对接,C 集团
在合肥地区有太阳能光伏产业生产制造基地,有意并购合肥海润对其产生区域协
调,会议讨论了 C 集团拟作为重组方参与海润光伏以及合肥海润的重组工作的
可行性。
    2018 年 5 月 23 日,在政府会议室,讨论 D 集团拟作为重组方参与海润光
伏以及合肥基地、太仓基地的重组工作的可行性。
    2018 年 7 月,公司与 E 集团进行了多轮通讯会议,E 集团系境外上市公司,
会议讨论了讨论 E 集团借壳海润光伏,并参与海润光伏合肥基地及相关电站资
产重组的可行性,并形成初步方案。
    2018 年 8 月,公司与 F 集团在其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其拟作
为重组方参与合肥基地重组工作的可行性。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政府会议室,讨论 G 集团作为重组方参与公司以及
其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的相关安排,以及方案的可行性。
    2018 年 9 月,公司相关人员在江苏镇江与 D 集团召开多次会议,会议讨论
公司与 D 集团进行产业整合,D 集团协助公司盘活资产,包括参与合肥海润及
相关电站资产的重组工作。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政府会议室,讨论针对公司与 G 集团之间资产出售
以及资产置换安排等提出后续推进计划。
    2018 年 11 月 21 日,鉴于合肥海润生产基地已全面停产,同时针对工厂员
工已经做了安置,在合肥新站区管委会会议室,公司向合肥政府领导汇报了合肥
海润重组推进情况和人员安置情况,政府方面针对合肥海润的后续安排给出相关
指示。
    在此期间,公司也多次向地方政府汇报公司基本情况,以及前期重组工作的


                                   3
推进情况等,同时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5 日、2018 年 2 月 12 日、2018 年
2 月 26 日、2018 年 3 月 5 日、2018 年 3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2018
年 3 月 26 日、2018 年 4 月 2 日、2018 年 4 月 3 日、4 月 16 日、4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等系列公告。


    三、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近日,公司从相关合肥海润的债权人方面告知的信息了解到,目前已有相关
债权人对合肥海润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管辖法院申
请进行破产清算。鉴于拟重组标的目前已经不具备可操作性,经公司审慎研究,
决定拟终止本次交易和可能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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