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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有: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 大有         编号:临 2017-038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10 名,出席会议的董

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

炭储配中心项目的议案》。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西煤炭储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

“储配中心项目”)位于河南省义马市常村镇,项目主要利用大有能

源矿井生产的长焰煤、焦煤、贫瘦煤等煤种科学合理掺配、取长补短,

以达到提高煤炭热值、降低硫分及灰分的目的,掺配能力 500 万吨/

年,静态储量 21 万吨。该项目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公司”)投资建设,投资总额 11600.2

万元,于 2016 年 4 月开工建设,建设工期 20 个月,计划 2017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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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底竣工,截止 2017 年 10 月底,累计完成投资 9134.03 万元。义煤

公司委托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 1300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总资产账面价值

4425.1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4425.1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1089.29 万元。

    按照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义煤集团豫西

煤炭储配基地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测算,储配中心项目竣工投产后,

储煤场年储煤量 500 万吨,该项目达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 122000 万

元,平均每年总成本 119761.76 万元,年均上缴销售税金及附加 48.91

万元,年均上缴所得税为 547.33 万元,年均净利润 1642.00 万元。

    会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 1089.29 万元受让储配中心项目,评估基

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项目受让方承担或享有,具体金额以

期间审计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受让的资产产权清晰,实施中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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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减少关

联交易,避免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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