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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8-00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20,670,162.50 美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三十六个月内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在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源”)授权俄罗
斯合作伙伴 JSC A.Rustel公司在俄罗斯电信运营商集团 PAO "MegaFon"的直流
电源系统和逆变器系统的两年期采购项目招标中中标,PAO "MegaFon"已与公司
代理商 JSC A.Rustel签署供货协议。根据代理协议相关内容,公司与代理商签
署供应直流电源系统和逆变器系统的系列产品,合同金额为 20,670,162.50 美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JSC A.Rustel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住所: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苏切维斯基街 43 号,8 号办公室 127018
    法定代表人:Gankin Vitaliy
       JSC A.Rustel是俄罗斯的电信设备集成商之一,经营业务有:电信设备销售、
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售后服务等。
    PAO "MegaFon"是俄罗斯电信运营商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3 年,目前在俄罗
斯全境及阿伯卡茨共和国、南奥塞梯及塔吉克斯坦等国家运营,员工人数超过 3
万。截至到 2016 年底用户数 7 千 7 百万。在莫斯科及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合同各方当事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总价款:美元 20,670,162.50(大写:贰仟零陆拾柒万零壹佰陆拾
贰美元伍拾美分),本额度为该合同设备下项目总金额。
  (二)结算方式:电汇。
  (三)合同生效: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合同
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约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完成。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按照本合同项下规定应向交付设备分期支付的总金额不得超出相
应采购单中规定的百分之百(100%)的交货价值。
    2、如果供应商未能在相应采购单预估的期间内交付设备,如果交付延期未
超过 14 个日历天,则采购方将有权要求供应商从逾期日起,每逾期一日支付应
交付设备款百分之零点三(0.3%)计的违约金。如果交付延期为 15~28 个日历天,
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从逾期日起,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交付设备款百分之零点
四(0.4%),另加逾期交付设备款的百分之十(10%)计的违约金。如果延期交付
超过 29 个日历天,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从逾期日起,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交
付设备款百分之零点五(0.5%),另加逾期交付设备款百分之十(10%)计的违约
金。
    3、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单的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方,
关于其按照相应采购单的要求,开始设备的生产。
    4、如果采购方根据第 2.1.2 款延期付款超出十(10)个工作日,则供应商
将有权要求从逾期日起,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交付相应采购单规定的未付设备款百
分之零点二(0.2%)计的违约金。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收
到合同一方投诉的 10(十)个工作日内协商未成,应将争议提交仲裁。

    2、如争议未能在前述期间内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最终按照商会国际商事仲
裁法院的调节及仲裁规则指定 3 名仲裁员予以解决。仲裁应当在瑞士进行。本协
议受瑞士实体法管辖。仲裁程序使用的语言应为英语。
    3、仲裁裁决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应确定仲裁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当
事人之间对该费用的分摊。
    4、仲裁期间,除仲裁程序涉及事项外,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合同双方放弃对仲裁裁决的质疑,且同意对冲裁程序以及追索权的事实予以保密。
仲裁费用按照裁决中的规定予以支付。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等有积极
影响;

    (二)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合同而对其形成依赖。

    (三)该合同的签署是动力源推进全球战略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已经
成为"独联体"通信电源市场的核心供应商。为公司成为通信电源国际一流供应商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
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在此,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