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19-07-09
股票代码:600405 股票名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登记日:2019年7月5日
●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1,013.75万份,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9 年 5 月 6 日,动力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就《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5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公告了《关
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
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
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经上述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2019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1,013.7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3日。
2、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84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013.75万份;限制性股票授
予人数为75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666.75万股。
3、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1)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计划拟授予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总数的
数量(万份) 额的比例
比例
张冬生 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高洪卓 副总经理 50.00 4.93% 0.09%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胡一元 15.00 1.48% 0.03%
监
杜彬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2.96% 0.05%
葛炳东 副总经理 36.00 3.55% 0.07%
王新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何小勇 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张宇 副总经理 50.00 4.93% 0.09%
韩宝荣 董事 30.00 2.96% 0.05%
田常增 董事 10.00 0.99% 0.02%
李传平 副总经理 10.00 0.99% 0.02%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子公司高
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 602.75 59.46% 1.09%
的其他员工(73 人)
合计 1,013.75 100.00% 1.83%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计划拟授予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总数
量(万股) 额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胡一元 45.00 7.42% 0.08%
监
杜彬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3.30% 0.04%
韩宝荣 董事 30.00 4.94% 0.05%
田常增 董事 5.00 0.82% 0.01%
李传平 副总经理 10.00 1.65% 0.02%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子公司
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 556.75 83.50% 1.01%
行激励的其他员工(70 人)
合计 666.75 100.00% 1.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
2、股票期权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
第一个行权期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第三个行权期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
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
3、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授予的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期权/限制性
股票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0.00 万元人民
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币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
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
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对应考核分 不低于80分 不低于70分 不低于60分 60分以下
行权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 A-C 档,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取得 D-E 成绩的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当
期无法行权/解除限售。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未能行权的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份
额,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19BJA60561),截至 2019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 75 名激励对象缴
纳股权认购款共计 17,602,2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6,667,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0,934,700 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3,275,448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9,942,948 元。
四、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
666.75 万股,登记股票期权 1,013.75 万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553,275,448 股增加至
559,942,948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138,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3%,本次授予完成后,何振亚先生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11.10%,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553,275,448 0 553,275,448
限售流通股 0 6,667,500 6,667,500
合计 553,275.448 6,667,500 559,942,948
七、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与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万元
授予权益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股票期权 397.62 77.76 120.24 147.17 52.45
限制性股票 1,213.76 322.56 401.86 367.52 121.82
合计 1,611.38 400.32 522.10 514.69 174.27
说明:
1、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
产生的摊薄影响;
2、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