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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符合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要求,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是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同意按照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