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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泰: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 安泰             编号:临 2019—04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互保协议的议案》,根据双方于 2018 年 8 月签订的《互保协议》

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

金融机构借贷(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开证、贷款重组以及金融机构可支持的

业务品种)以及与客户办理有关业务合同所形成债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新泰钢铁为本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33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

为新泰钢铁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28 亿元人民币。

    为确保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签署的《担保合同》的安全,避免

本公司的担保风险,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控股”)作为新

泰钢铁的控股股东,自愿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2019 年 8 月 14 日,

安泰控股、新泰钢铁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反担保范围:根据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具体签署的《担保

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新泰钢铁未能按期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本公司

因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代新泰钢铁向债权人偿还了相关款项后,安泰控股应立即足

额向本公司偿付:新泰钢铁未清偿而由本公司代为向债权人偿付的全部款项,包括

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本公司为实现债权支

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拍卖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二、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安泰控股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新泰

钢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反担保期限:与本公司在上述互保额度内为新泰钢铁具体签署的《担保

合同》项下的本公司为新泰钢铁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相同。如果本公司因履行相

应的担保责任代新泰钢铁向债权人偿还相关款项的,反担保期间应覆盖到本公司最

后一笔代偿款项支付之日起满两年。
    四、违约责任:安泰控股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任何条款

的,即构成安泰控股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在安泰控股发生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本

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所允许的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五、争议解决:反担保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三

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本公司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