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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泰:ST安泰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4-30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ST 安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因公司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安泰         600408             安泰集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全虎                            刘明燕
        办公地址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
          电话                  0354-7531034                      0354-7531666
        电子信箱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securities_dpt@antaigroup.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型钢、电力的生产与销售。
    炼焦采用的是 JN60-6 型焦炉,设计产能为 240 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钢铁企业;
    H 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设计产能为 120 万吨/年,可
生产各种 H 型钢 50 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 H 型钢为主,系国内乃至亚洲首条能够生产
特大规格 HN1000*300 系列的 H 型钢专业生产线。H 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主
      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
      重要领域;
          发电装置包括:1×6MW 煤气发电机组、2×25MW 煤气机组、1×12MW 干熄焦余热发电机
      组,以及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成的 1×40MW 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和在建的 2×45MW 高
      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及 1×150t/h 的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
      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经营模式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工业园区。焦
      化、型钢、电力等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减
      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
      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
      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公司为满
      足国家及省、地、市各级政府对钢铁、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物排放
      浓度,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
      效益。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
      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包括新泰钢铁在内的钢铁生产企业。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
      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
      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公司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新泰钢铁的专属钢坯(异形坯)
      生产 H 型钢,采购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此交易模式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有利于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
      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行业情况
          2020 年,全球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
      重冲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
      采取行动,使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在此期间,钢铁、焦化行业在
      国家稳定经济、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一系列宏观政策支持下,全年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
      为我国经济复苏提供了重要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5,568,171,294.71   5,681,789,914.91          -2.00 5,229,556,370.42
营业收入                     8,789,875,724.74   9,563,363,329.56          -8.09 8,815,570,62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873,866.62     456,806,727.60         -27.13   820,249,59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1,302,794.09    193,747,868.69          71.00     523,462,577.9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43,748,127.83   1,948,469,066.76          30.55   1,492,600,20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4,261,273.35     119,595,994.83        488.87      552,571,901.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06               0.45        -26.53                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06               0.45        -26.53                0.81
                                                                   减少10.82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2              26.54                               75.01
                                                                        百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39,001,133.73      2,246,077,276.29         2,416,042,852.87    2,588,754,46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71,299.12           15,864,467.40         56,077,118.39       269,803,57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787,704.73           50,056,627.25        112,280,447.34       174,753,424.23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690,021.59          224,901,109.82        107,730,239.55       162,939,902.3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2,5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9,67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期末持股数量                                   股份
     (全称)         增减                      (%)         件的股份数量                  数量           性质
                                                                                状态
  李安民                     0    317,807,116   31.57                       0   质押 317,807,116      境内自然人
  董小林            3,390,000      22,240,000       2.2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郑帮雄            3,585,800      12,021,372       1.1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吴绍金                            5,163,900       0.5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曹承兰                            5,000,000       0.5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李跃先              568,400       4,602,900       0.4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马驰                              4,549,000       0.4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马树成                            4,500,200       0.4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冀永明                            4,168,400       0.4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李友珍              419,751       3,969,751       0.3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      李安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
  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道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动的说明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同为自然人李安民先生,控制关系见上图所示。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跟山西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
同步”发展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举措,全力以赴保生产,大力推动增产增效。首先,
2020 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管理层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力应对疫情,
并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通过优化采购策略、强化铁路运输能力、推进产品技术
创新等方式实现了降本增效目标;通过全力开发销售市场实现了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次,公司
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大项目建设和升级改造,
报告期内,焦化脱硫废液综合利用、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40MW 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等提产
增效项目快速落地投产见效,环保治理和节能技改建设成效显著,不仅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要求,而且安泰集团进入国家第五批“绿色工厂”名单。第三,公司继续以 TPM 和安全管理提
升项目为抓手,以安全管理“零事故”、设备管理“零故障”为目标,持续强化设备管理和安全
管理,形成了 6S 常态化管理机制,夯实了设备管理基础,形成了具有安泰特色的安全管理新模
式。第四,继续推进“两化融合”,加快智能管控步伐。公司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形势,加快打造公司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竞争力。2020 年 5 月,型钢移动点检正式启用,率
先实现了无纸化点巡检,拉开了公司移动资产管理的序幕。第五,降杠杆减负债,债务优化进
展顺利。一方面,通过与关联方实施债务重组,顺利解决了公司逾期银行债务问题,消除了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全员社保工作,在医疗保险、工伤赔付正
常报销的基础上,2020 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并缴纳了 2017 年至 2019 年养老保险欠
费,实现了养老保险缴费的逐步正常化。
    综上所述,公司在 2020 年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全年共生产焦炭 227.63 万吨、型钢
131.82 万吨、发电 4.48 亿度;销售焦炭 228.55 万吨、型钢 134.02 万吨、售电 4.68 亿度。全年共
实现营业收入 87.90 亿元,同比减少 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3 亿元,同比减少
2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3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
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
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
山西安泰集团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
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型钢公司”)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商公司”)
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
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