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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0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诚实、勤勉、独
立的工作职责,就公司 2020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其正常生产经营
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
以有效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调整公司
整体债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李晓春、杨贵鹏、邓文胜、赵璇、陈爱珍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