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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关于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约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约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
       务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 2018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人保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控股”)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

作协议》。

    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8 号 7 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俞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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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物业管理;汽车、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房屋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法律事务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着眼长远,稳定合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双方以发

展的眼光进行合作,从长远利益出发,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规范的制度安

排与运作平台,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寻求合

作项目,挖掘内部潜力,共谋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

   经双方前期沟通,乙方拟通过资产支持计划方式分期给付甲方保险资金(资

金规模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协商后确定),支持甲方在多领域开展投资建设,并

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保险资金支持重大投资项目的运作机制,深化

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2、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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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以甲方提款时根据市场利率水

平双方协商一致的利率条件为准)。融资成本包括:托管费、第三方机构尽调费、

评估费和保险费等。

   3、融资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4、还款来源:甲方商业不动产的租金收入。

   5、提款方式:一次性或分次提款。

   (三) 合作机制
    为推进双方合作事宜,双方高层不定期进行互访和会晤,同时各自指定联系
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甲方指定联系人:许杭 倪龚炜
    乙方指定联系人:姜贵渝 何泽奎

   (四)其他
    1、双方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及保险资金投资的合规要求,从法律、信用评级
及财务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为进一步防范和分散项目建设、运营和资金投资过程中相关风险隐患,
甲方应积极向中国人保集团及其下属机构投保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账户
安全险、履约保证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险、责任险、各类意外险等险种,
费率按保险监管部门核准的费率执行,具体以甲方与中国人保集团及其下属机构
签署的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双方承诺对对方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
面同意,不将该信息提供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本协议旨在建立双方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针对具体项目
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6、本协议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
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8、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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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中长期项目建设提
供较长期限的低成本资金来源。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数据+金融+贸易”发
展战略。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
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
同。公司将视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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