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05-30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18-02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背景概述
1、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
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诚志健康保险”或“标的公司”)。诚志
健康保险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
币 15,000 万元,占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的 15%。
2、本次投资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3、 本次投资尚需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
监会”)及工商登记机关审批。
二、 拟参与的其他发起人介绍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注册资本:125,301.191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经营范围: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1
出口的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日用化学产品、专
用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开发、经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纸、纸制品、
生活用纸、卫生系列产品的经营;食用油脂及油料的经营;医院投资管理;技术
咨询、技术发开、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生物工
程、医药中间体、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等产品的开发、经营;资产管理、资产
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投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福州市广达路 106 号
注册资本:25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芝玲
经营范围:受福州市财政局委托:从事金融投资控股业务;股权投资业务;
理财业务;参与管理、经营财政性资产;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股权管理;承办市政
府及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业务;承继原福州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的追索权,
依法清收金融资产业务;承继原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债权债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投”)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南通市濠东路 168 号 1 幢 4 层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界元
经营范围:投资、资本运营、产权管理;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建设及政
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服务;统筹安排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受国资
委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4、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 33 号院 1 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18 层南
2
侧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销售五
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5、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英时代”)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玉龙路圣莫丽斯 A22A
注册资本:13,5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宏超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不含前置审批项目及其它限制项目)
6、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融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福清市融城永昌路西云综合楼 C 座 201
注册资本:30,003.33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炳忠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公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自来水、污水管道、电
力线路、建筑及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安装、服务;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
设施工程、城市及照明工程、水利工程;建筑材料零售。对服务行业进行投资。
砂石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邯郸市明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明道”)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住所:邯郸市复兴区人民西路 409 号兴隆商务公寓 A 座 1906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菊英
3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煤炭、钢材、生铁、铁精粉、球团、
五金、电料、建材(不含木材)、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重金属)、汽车、汽
车配件的销售;本企业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广东中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投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会展南五路 1 号 5 号 1721 房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何兴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不含期货与证券),房地产信息咨
询,室内装饰、设计
以上拟参与的发起人最终以中国银保监会和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本公司与上述其他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4、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
社保政策配套的受政府委托的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
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与健康管
理有关的服务及咨询业务,开展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
的,凭许可证经营)。
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6、股东构成: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4
发起人 出资额
公司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类型 (亿元)
主要发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2.0 20%
起人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504 15.04%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现金 1.5 1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5 15%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现金 1.5 15%
发起人
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0.499 4.99%
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金 0.499 4.99%
邯郸市明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0.499 4.99%
广东中益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0.499 4.99%
总计 10.00 100.00%
以上标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股东构成等相关信
息最终以中国银保监会和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7、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
标的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经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本公司提名 1 名董
事,诚志股份提名 3 名董事,福州投资、南通国投、海淀科技各提名 1 名董事;
诚志股份提名 2 名独立董事,公司与福州投资、南通国投、海淀科技联合提名 2
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由诚志股份提名,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和罢免,并应经过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
标的公司监事会由 5 人组成,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其中,中益投资、福建融
旗、菁英时代各提名 1 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中益投资提名,经标的公司监事会
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并应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职工代表监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四、 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相关各发起人签署《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或“本协议”)。拟签署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公司名称: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5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1,000,000,000.00),股本总额:人民币
壹拾亿元(¥:1,000,000,000.00)
全部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由发
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注册资本以标的公司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为准。
3、筹建机构:发起人一致同意,在标的公司筹建期间,依照中国银保监会
的有关规定,成立筹备组,由公司拟任董事长担任筹备组组长,由公司拟任总经
理担任筹备组副组长。
4、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方式及期限
发起人应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购股份,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
的非自有资金认购,并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和出具证明,保证其认购股份的
出资资金是真实合法的,不具有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发起人应在标的公司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后,在筹备组书面通知要求的
时间内,足额缴纳各自认购股份的出资。筹备组将聘请有相应资质的验资机构进
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开办费用
标的公司在筹备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公司成立之前由各
发起人分批垫付(不计息),在标的公司成立后返还给各发起人。各发起人一致
同意,各发起人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共计百分之三点五(3.5%)的比例分两期
缴纳公司的筹备费用,共计 3,500 万元。其中,第一期筹备费用总计 1,000 万,
由各发起人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一(1%)的比例缴纳,第二期筹备费
用总计 2,500 万元,由各发起人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二点五(2.5%)
的比例缴纳。如有实际发生的筹备费用预计超过各发起人垫付的筹备费用总额,
确需各发起人追加筹备费用的情形,各发起人应当及时就筹备费用的追加事宜进
行协商。
筹备组应制定筹备费用使用细则,审慎、高效的使用筹备费用。
各方一致同意,以上述第一期筹备费用 1,000 万元为出资额,成立诚健保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公司”),负责诚志健康保险的筹建事项。
咨询服务公司设执行董事 1 人,由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副组长担任,并兼任咨询
6
服务公司的总经理。
除非各发起人一致书面同意延期,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对已发生的筹备
费用进行审计后,将筹备费用余额按照各方实际缴付的比例返还至各方指定的账
户:
(1)自中国银保监会受理筹备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未能获得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公司筹备的批复;
(2)各发起人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6、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只
有根据本协议约定、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
修改或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可因以下原因终止:
(1)全体发起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重大义务达 30 日以
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或免除本协议
项下的部分义务,以使本协议能够继续履行且将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
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协议仍然无法继续履行且根据合理预期将来也无法继续
履行的,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关于发起人义务、违约责任、保密义务和争议解决的约定在本协议终
止后仍然有效。
五、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出台和“健康中国”整体战略
的推进下,行业未来前景看好。诚志健康保险业务无区域限制,可辐射全国,具
有牌照资源优势。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是在金融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
对于完善公司金融业务板块具有良好的意义,符合公司“数据+金融+贸易”发展
战略。
7
六、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存在运营风险及防范措施
诚志健康保险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运营风险、预定利率的
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和管理风险。诚志健康保险将通过建立健全与自身经营目标、
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
制度,规范风险管理流程,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
管理。
2、项目可能未获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及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