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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仰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1-19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验证,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
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股权登记日、会议日期、地
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东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的
方式等事项。
     2019 年 1 月 7 日股东大会召集人收到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
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了公告。
    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在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628
号亚洲贸易广场 A 座恒升大酒店 7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伟兴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
东发出通知,会议时间、地点、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现场会议结束时间晚于网
络投票结束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册、营业执照、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人数共 102 人,代表股份 119,992,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460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人数共 6 人,代表股份
104,747,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96 人,
代表股份 15,245,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960 %。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截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提
供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
师。
    经查验,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已包含股东武汉新一
   代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所列的议案
   内容,此外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收到临时提案或新的提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载明的拟审议事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且在会议通知
   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
   律师共同参与了计票和监票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注:该表标题栏中的比例指相应投票的股
   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______         ______         ______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周梁辉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37,546,512      114.6289         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吴海涛先生
                                 137,275,315      114.4029         当选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帅曲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2,116,893    10.0980   未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徐振春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449,790    8.7086    未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蔡守平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1,001      0.0175    未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金朝阳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84,457,981    70.3858    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   关于选举宋媛媛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0         0.0000    未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   关于选举韩丹丹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84,457,980    70.3858    当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______      ______    ______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晋勇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6,094,279   88.4171    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车磊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105,918,282   88.2705    当选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傅震刚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1,956,490    9.9643    未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张宇锋先生       1         0.0000    未当选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张萱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128,486,970             107.0788           当选

       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宋维强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0                  0.0000            未当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
                                    ______               ______            ______
       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黄侃明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137,211,811             114.3500           当选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董潇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12,121,788              10.1020           未当选

       职工监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蒋安娣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84,457,981              70.3858            当选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李志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600,000              0.5000            未当选

       职工监事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注:该表标题栏中的比例指
   相应投票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的比例(%)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______                  ______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周梁辉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2,509,988   53.8288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吴海涛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2,238,791   52.6619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帅曲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2,116,893   52.1374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徐振春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449,790   44.964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蔡守平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1,001     0.0903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金朝阳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5,989,459   68.800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   关于选举宋媛媛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   关于选举韩丹丹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5,989,458   68.8005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
                              ______     ______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晋勇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2,316,887   52.9979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车磊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12,140,889   52.2406

       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傅震刚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1,956,490          51.4472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张宇锋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张萱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25,784,187          110.9459

           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宋维强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
                                  ______            ______
           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黄侃明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12,175,287          52.3886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董潇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12,121,788          52.1584

           职工监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蒋安娣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15,989,459          68.8005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李志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600,000            2.5817

           职工监事的议案
   2.关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和涉及优先股
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
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
                                             陈喆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李琴


                                       ________________
                                            邵华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