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金 台 (武 汉)律 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⒛ 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湖 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台 (武 汉)律 师事务所 (下 称 “本所 ”)接 受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 称 “公司 ”)的 委托 ,指 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以 下 “ 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并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 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 称 “ 《股东大会规则》 ”)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 称 “ 《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定 ,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所律师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验证 ,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 一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召 集 和 召 开 程 序 (一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 司于 ⒛ 19年 茌月 24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审 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⒛ 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 于 ⒛ 19年 茌月 26日 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 sse。 com。 cn)上 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 ,该 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权登记 日、会议 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 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股 东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的方式等事项。 (二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⒛ 19年 5月 21日 1⒋ 00点 00分 在武汉市武昌武珞路 628号 亚贸广场 B座 1518室 召开 ,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梁辉主持 。 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 召开 当 日的交 易时间段 ,即 9:1⒌ 9∶ 25,⒐ 30-1⒈ 30, 1⒊ OO△ ⒌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 1⒌ 15∶ 00。 本所律师认为 ,公 司董事会 己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⒛ 日前 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 东发出通知 ,会 议时间、地 点、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 ,现 场会议结束时间晚于网 络投票结束 时间,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 、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 、 关 于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 会 召集 人 及 出席 人 员 的资格 (一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 集人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和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所律师查验 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册、营业执照、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表 ,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人数共 6 人 ,代 表股份 9685倜 2(± ~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匆,5168%。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 东及授权代理人人数共 2 人 ,代 表股份 ∞518262~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31.9623_%。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茌 人 , 代表股份 3茌 336561 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55钙 %。 经验证 ,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 及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均 为截至 ⒛ 19年 05月 16日 股权登记 日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股东 ,股 东代理人 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 (三 )出 席或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所律师 。 经查验 ,本 所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出 席 、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的资格 ,符 合法律法 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 于 公 司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议 案 及 表 决程 序 和 表 决 结 果 (一 )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 ⒛ 18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⒛ 18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⒛ 18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 ⒛ 18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⒛ 18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 6,《 ⒛ 18年 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 7.《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津贴的议案》 ; 8.《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 19年 审计机构和 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 (二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列入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载明的拟审议事项一致 。 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且在会议通知 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 了表决 ,本 次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及本所 律师共同参与了计票和监票工作 。 (三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根 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 :该 表标题栏中的比例指相应投票的股 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 决意见 L 决 同意股 占出 K 士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果 同意 席会 议有效 反对 弃权 口 (股 ) 表 决权 的 比 (股 ) (股 ) 侈刂(%) 《⒛ 18年 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96854823 L00 0 0 黾过 , ~ 《⒛ 18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黾过 9685茌 823 100 0 0 3 黾过 《⒛ 18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685茌 823 100 0 0 茌 丑过 《⒛ 18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9685茌 823 100 0 0 5 丑过 《⒛ 18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9685茌 823 100 0 0 6 丑过 《⒛ 18年 度 独 立 董事 履职报 告 》 96854823 100 0 0 7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津 邑过 96854823 100 0 0 贴的议案》 8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黾过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 19年 审计 9685茌 823 100 0 0 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 :该 表标题栏中的比例指 相应投票的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 意见 同意股 占出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席会议有效 反对 弃权 (股 ) 表决权的比 (股 ) (股 ) 例 (%) 1 《⒛ 18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2300 100 0 0 0 乙 《⒛18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2300 100 0 0 3 《⒛ 18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2300 100 0 0 4 《⒛ 18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102300 100 0 0 5 《⒛ 18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102300 100 0 0 6 《⒛ 18年 度独 立 董事 履职报 告 》 102300 100 0 0 7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津 102300 100 0 0 贴的议案》 8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19年 审计 102300 100 0 0 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 于议案表决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 有 议案均未涉及关联股 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和涉及 优先股 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 决 。 经 审查 ,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 ,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结 论 意 见 综上 ,本 所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及 出席人员的资 格 、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 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 本所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 本法律意见书三份 ,经 本所经办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以 下无正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北京金台 (武 汉)律 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⒛ 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呶 北京猃钭 (武 汉 )律 负 责 人 贷Ⅰ∴ : 经办律师 : 二 ○一 九年五 月 二 十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