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经股东会批准的变更后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鹏飞 李小军 郭云沛 平其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