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药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2017-09-1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016年06月08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6
年6月28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必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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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制定或修正每个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每个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性确定
其权重及目标值。公司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得出每个人的绩效
考核结果。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评等级与限制性股
票解锁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考评等级 定义 可解锁比例
优秀 充分达成本职工作之效率及效果 100%
良好 工作表现符合本职所需 100%
合格 工作表现低于一般水平 60%
不合格 不适任现职 0
经独立董事核查,本次解锁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均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
锁条件,激励对象业绩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本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已达到全部解锁条件,我们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
独立董事:屠鹏飞、李小军、郭云沛、平其能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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