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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04号
 债券代码:122412        证券简称:15昆药债


 关于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5 日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传
真或者邮寄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3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5 昆
药债”)未偿还总张数为 3,000,000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出席本次会议的
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 789,150 张,占公
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26.31%。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将就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暨公司注
册资本变更事项不要求昆药集团提前清偿“15 昆药债”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作出表决。

    由于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未达到 50%,根据《募集说明书》、《债权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
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召开且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后续事项说明

    由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
券持有人作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就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事项所发出的
债权人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
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就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事项所发出的债权人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所在地昆明本地媒体《都市时
报》上发布的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
告》。

    六、备查文件

    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参会文件;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