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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药集团: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9-03-23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汇报如下:
      一、公司概况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51 年 3 月,1995 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造,
2000 年 1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
产权示范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含在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统计口径中)。经过近 70 年的发展,
公司现已形成集天然药物研发、生产、销售、商业批发和进出口贸易为一体,以天然植物药为主体,
涵盖中药、化学药和医药流通产业的完整医药产业集团群格局。公司依托云南丰富的植物资源,先后
开发了三七系列、青蒿系列、天麻系列及特色中药和特色民族药等 40 多个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天
然植物药新产品,是全国独具特色的天然植物药物研发和生产经营企业。旗下主要有昆明中药厂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中药”)、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昆药集团医
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商公司”)、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血塞通
药业”)、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版纳药业”)、昆药集团武陵山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武陵山制药”)、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西华方”)、贝克诺顿(浙
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浙江)”)、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科泰”)等 37 家成员企业。2007 年复方蒿甲醚的研发、国际化及产业化,以及 2018 年参与的中
药大品种三七综合开发的关键技术创建与产业化应用分别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7 年公
司的“天然植物药提取智能制造项目”入选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云南省 2018 年智能
工厂(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公司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与应用获得工信部 2017
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的重点项目支持、2011 年 6 月 14 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列入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名单。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将以“绿色昆药、福祉社会”
为宗旨,依托云南天然药物资源,充分发挥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实现中药、化学药及生物药协同发展。
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公司将自身的发展定位于“聚焦心脑血管,专注慢病领域的国际化药品提供商”,
目前已形成植物药、化药、中药、商业流通四大业务板块。以 “国际化处方药+精品国药&商业龙头”
的“一主两翼”的发展思路。在国家新医改的政策环境下,积极实现营销升级转型,全面推进“321
策略””:“3”即为公司、昆中药、贝克诺顿三大市场销售平台;“2”即处方药和零售市场双轮驱
动,“1”即为构建公司生物医药大健康平台,以公司高临床价值的产品为核心,以专业化药事服务
推广为宗旨,来构建医院、零售与患者之间的疾病防治体系。
      2018 年 9 月,公司正式发布全新企业文化理念体系,提出以“绿色昆药,福祉社会”为企业
使命,以“百年昆药,药业翘楚,驰誉全球”为企业愿景,以“勤勉敬业、务实高效、用户至上、创
新开放”为核心价值观,以“以梦为马,激情超越”为企业精神,并在传承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以“青
蒿标准-卓越”、“三七标准-高效”、“天麻标准-创新”作为昆药人的三大成长目标,指引着昆药
人在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历程中不断进步,以至高至上,积极进取、海纳百川的博大胸
怀,放眼全球,造福人类健康。
    全新企业文化理念的发布,标志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这对已经走过 67 年发
展历程,处于不断创新发展中的昆药集团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创新研发、智能制造、
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等领域加大投入,建立并巩固全方位的行业领先优势,逐步发展成为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的创新型制药企业。
    二、公司业绩保持稳定

    近年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攻坚克难,抓机遇、求
发展,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营业收入              710,197.77     585,228.74    510,018.45
         权益净利润             33,553.58      33,009.66     40,717.51
         每股收益(元)              0.4364         0.4201        0.5163
         净资产收益率%                8.78           9.15        11.90

    三、社会责任实践报告
    (一)、公司治理工作不断完善
     公司于2007年4月成立了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组
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照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查找公司治理结
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结合自查情况、云南证监局提出的整改问题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整改和提高。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
运作的认识性、意识性和责任感,完善了内部法人治理制度,增强了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在
法人治理中的作用,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自2011年正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列
入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名单至今,公司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方面将工作进一步完
善和细化。
   (二)、维护股东利益、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
    随着业绩的提升,公司受到市场的关注,到公司调研、考察投资者较多,在业绩稳步提升、为股
东财富保值、升值的同时,公司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调研的接待;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公司做好相关
的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在上市公司专区中将调研会议纪要及时上传备案。2018 年,公司合计接
待投资者现场调研 4 次,共 126 人次,维护了公司的投资者关系。近一年多,研究机构数次给公司出
具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内容没有超出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对称的情况,切实做到
了公平对待每一位投资者,赢得了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鉴于股票市场出现波动,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2018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不低于人民
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期限届满回购股票 21,995,705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2.80%,实际使用资金总额为 200,611,903.72 元(含交易税费)。 2018 年 11 月 2 日,
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人民币 0.5 亿至 2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社会公
众股,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完成。
   (三)、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媒体管理制度》等多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
照制度规范执行,信息披露渠道通畅。
    2010 年 3 月份公司制定《年报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
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全面细
致的规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明确规定了年报信息披露程序中的责任人及相关责任
追究形式及种类。
    2016 年公司修改和制定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2016)修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6 年修订)》、《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16) 修订)》等制度。公司临时报告的披露,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规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媒体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确
保公司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经过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做到信息披露渠道一致、口径统一,对可能引
起股价异动的市场传闻及时澄清,有效地防止了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的股价异动,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保证产品质量、优质售后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视为企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始终坚持“客户第一,
消费者至上”的宗旨,围绕产品质量、安全、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良好完整的服务体系,一直保持优
质的服务。在国内外拥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及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并
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作保障。
    1、“三包”承诺情况
    公司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 29 号)规范药品召回程序。对已
上市销售的药品进行安全性跟踪评估,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对其进行收回。如由生产过程产生
的原因,对所发生问题的批次,实行召回。对出现的不属于正常情况下的恶意投诉,公司指导售后人
员按照有理有节的态度,尽量回绝不合理要求,避免事态扩大为原则处理。
    根据《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更换和退货义务的规定,消费者
有权要求经营者对质量问题商品予以更换或者退货。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质量投诉,承诺按国家规定
的三包规定包换、包退、包赔。公司认真对待每一位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患者
用药安全有效。
    2、消费者意见处理
    公司注重通过售后服务增进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同时,也特别注重通过售后服务流程,听取消
费者对产品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通过设立 800 消费者免费热线电话、网站、电子信箱、接受函件、市
场调查、现场听取意见、回访等渠道,广泛搜集消费者意见,为公司的产品规划、企业发展提供信息
来源。这也是公司售后服务的一项工作内容。
    公司积极应对客户投诉意见和不良反应报告,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验证后给予妥善处理方案直
至问题圆满解决;对不良反应报告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收集上报,妥善处理不良反应事件,不断完善药
品说明书安全内容。为了规范对消费者意见的处理,公司制定了客户投诉处理流程、不良反应检测管
理流程。
    公司在接到客户关于产品质量或服务、安全的反馈意见时,由专人负责处理和记录,协调调查及
处理、必要时安排质量控制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定期对咨询/投诉内容、不良反应报告情况进行总
结分析、相关文件存档。
   3、售后服务网点建设
    公司通过设在全国主要省市的各办事机构,对各自区域的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支持。使
消费者不仅能及时便捷的购买到所需的药品,又能享受到公司优质的服务。对于海外市场,公司设有
专门的海外事业部,对销往国外的药品提供专业的服务。
    售后服务不仅仅是对消费者负责,更对公司的发展、完善和品牌地位的提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司在接到消费者的意见以后,通过对消费意见的评估,及时通知公司派驻各地的办事机构或人员,
由其通知并监督所辖区域经销商着手处理,必要时由公司人员协同当面处理,直至达成消费者满意。
    公司在销售网点建设的同时,重视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形成了科学、规范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采取了相应的举措:
   (1)网点布局:开通有免费售后服务热线 800-8898568,加上国内外各大销售网络及分销机构,
共同担当售后服务职能。客户服务体系的职能包括解答患者用药咨询、协调处理质量投诉和不良反应
报告等,并承诺在接受消费者意见的 24 小时内做出回应。
   (2)人员组织:公司客户服务体系配有高学历的专业服务人员,并在医药行业从业数年,拥有一
支训练有素的售后服务队伍,同时在各个销售网点对销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对一些简单的问题做到
就地适时处理,提高服务质量。
   (3)信息化管理:公司售后服务采用信息化管理,通过企业网站、客户服务体系的网上平台及电
子邮件及时收集、了解客户服务需求,跟踪售后服务进程,做到充分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建立了强有力的并全面覆盖销售区域的售后服务网络。
   (五)、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在报告期内,2018 年,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子公司的安全环保的规范管理,随着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理念的不断深入,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清醒的认识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关系企
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018 年 4 月份,公司召开安全环保大会,强
化了公司对子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2018 年 8 月份公司组织安全环保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对
子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以及统一监督管理要求提出了新的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持续秉承“绿色昆
药,福祉社会”的经营理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
科学管理、持续发展”为 HSE 方针,积极倡导“一切事故可避免,一生平安不是梦;我们所做的一切
都不值得牺牲生命、损害员工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的 HSE 理念,明确“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
班组无违纪、车间无事故,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破坏环境资源和不损害员工健康”为 HSE
目标也不断成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共识。
   在报告期内,集团及其各子公司环保信息披露如下:
1、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为昆明市五华区重点排污单位
(1) 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监测情况
A、废气
    公司现有 10t/h 燃生物质锅炉 1 台,6t/h 燃天然气锅炉 3 台,废气处理环保设施为燃生物质锅
炉布袋除尘器一套,除尘效率 98%,运行正常。各车间废气由冷凝器回收并将散逸气体集中收集通过
排风系统抽排。原料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集中收集除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风机抽排。锅炉废气排放
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271-201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根据 2018 年委托监测报告数据统计,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情况见
表 1-1 。
                        表 1-1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

                       许可排放 有效监测数 监测结果(折标,小时浓         超标
排放口            监测                           度)(mg/m3)                 超标
       污染物种类      浓度限值 据(小时值)                              数据       备注
  编号            设施                                                         率(%)
                       (mg/m3)    数量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数量

DA001     颗粒物     手工 150        2           4.82    7.53    6.175   0      0      达标
          颗粒物     手工 20         9           1.35    17.5    8.39    0      0      达标
          林格曼黑度 手工 /          9           /       /       /       0      0      达标
DA002
          二氧化硫   手工 50         9           3       23      5.67    0      0      达标
          氮氧化物   手工 200        9           35      135     97.89   0      0      达标
         氮氧化物      手工 400          1               43      43       43      0      0          达标
         颗粒物        手工 30           1               15.1    15.1     15.1    0      0          达标
DA003
         二氧化硫      手工 100          1               0       0        0       0      0          达标
         林格曼黑度 手工 /               1               /       /        /       0      0          达标
         颗粒物        手工 30           1               14.7    14.7     14.7    0      0          达标
         氮氧化物      手工 400          1               32      32       32      0      0          达标
DA004
         二氧化硫      手工 100          1               0       0        0       0      0          达标
         林格曼黑度 手工 /               1               /       /        /       0      0          达标
         氮氧化物      手工 400          2               39      43       41      0      0          达标
         颗粒物        手工 60           2               5.08    14.6     9.84    0      0          达标
DA005
         二氧化硫      手工 100          2               0       4        2       0      0          达标
         林格曼黑度 手工 /               2               /       /        /       0      0          达标
         挥发性有机
DA006               手工 150             7               0.272   55.9     8.561   0      0          达标
         物

                           表 1-2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生产设施/     污染                                                            是否超标
序                           许可排放浓度限   监测点           浓度监测结果(折标,
      无组织排放    物种                              监测时间                      及超标原
号                             值(mg/m3)    位/设施            小时浓度,mg/m3)
          编号        类                                                              因
                    非 甲
                                              厂    界
1    厂界           烷 总 5.0                            20180906 0.894                      达标
                                              C-1
                    烃
                    臭 气                     厂    界
2    厂界                 30                             20180906 16.0                       达标
                    浓度                      C-2



     B、 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是各车间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分别汇入 4 个集水井,进入全厂两个污
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总排口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安装
污水总排口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并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运维管理,经昆明市
监控中心校验检查,运行正常。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根据 2018 年委托监测报告数据统计,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情况见下表 1-3。


                              表 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数据统计表


排放口                  监     许可排放浓度 有效监测数 浓度监测结果(日均浓           超标     超   备
       污染物种类
  编号                  测     限值(mg/L) 据(日均值)     度,mg/L)                数据     标   注
                        设                          数量                                   数量   率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施
                        自
        化学需氧量           500              12.0              14.36   64.82    26.35     0      0
                        动
                        自
        pH 值                6-9              12.0              7.26    7.68     7.46      0      0
                        动
        氨       氮 自
                             45               0.0
        (NH3-N) 动
                        手
        动植物油             100              4.0               0.248   0.376    0.3235    0      0
                        工
        总磷(以 P 手
DW001                        8                4.0               0.081   0.468    0.2383    0      0
        计)       工
        总氮(以 N 手
                             70               3.0               1.44    2.85     2.145     0      0
        计)       工
        五日生化需 手
                             350              3.0               4.15    15.5     7.6325    0      0
        氧量       工
                        手
        悬浮物               400              3.0               4.0     20.0     13.0      0      0
                        工
                        手
        色度                 /                3.0               8.0     16.0     12.33     0      0
                        工



   C、 固废
   公司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活性炭、树脂、废药品、废原料、沾染物、实验废液、废有机溶剂、废化
学试剂、废矿物油,主要一般固体废物有废塑料、纸板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转移到有危
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不能回收的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纸板、塑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
   D、 噪声
    噪声主要由空调系统风机、车间通风系统风机、离心机、空压机及各类泵产生。公司各车间已
通过 GMP 认证,各车间均采取了封闭隔声、低噪声风机等措施,根据 2018 年监测报告统计,全厂厂
界噪声昼间达标。监测结果见表 1-14。

                                      表1-4   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序号        监测点位置               昼间 Leq                  夜间 Leq
                  1               厂界东               58.2                        /
                  2               厂界北                   57                      /
                  3               厂界西               56.4                        /

                  4               厂界南               51.2                        /
                           标准                           60                50
     注:因夜间没有生产,未监测夜间噪声
(2)污染物实际排放量

                                      表 2-1 废气排放量表
排放 排放 排放               许可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吨)
口类 口编 口名        污染物   (吨)                                                           备注
型   码     称               年度合计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年度合计

                     二氧化硫               0.07664   0.0282 0.181711 0.390991 0.677542
                                  23.8134
              燃 生林格曼黑                                                                     低于
                                            /         /        /       /         /
              物 质度        /                                                                  总量
        DA002
              锅 炉                                                                             控制
                    氮氧化物                0.5803    1.0298 2.442107 3.117475 7.169682
              烟囱           22.7419                                                            指标

                     颗粒物                 0.50754   0.2699 0.393077 0.2112     1.381717
                                  9.4998

                     二氧化硫               0.00396   0        0       0.0134    0.01736
                                  5.868
              1 号
                    林格曼黑                                                                    低于
              燃 天                         /         /        /       /         /
                    度       /                                                                  总量
        DA003 然 气
                                                                                                控制
              锅 炉 氮氧化物                0.0432    0.1066 0.0061    0.19215   0.34805
                             5.6108                                                             指标
              烟囱
有组                 颗粒物                 0.00189   0.0374 0.0021    0.06718   0.10857
                                  2.4
织废
气主                 二氧化硫               0.00528   0.0055 0.005397 0.016384 0.032561
                                  5.868
要排          2 号
放口                林格曼黑
              燃 天                         /         /        /       /         /              低于
                    度       /
        DA004 然 气                                                                             总量
              锅 炉 氮氧化物                0.0576    0.0605 0.057569 0.23485    0.410519       指标
                             5.6108
              烟囱
                     颗粒物                 0         0.0277 0.026446 0.082475 0.136621
                                  2.4

                     二氧化硫               0.0058    0        0       0.007478 0.013278
                                  11.73
              3 号
                    林格曼黑
              燃 天                         /         /        /       /         /
                    度       /                                                                  低于
        DA005 然 气
                                                                                                总量
              锅 炉 氮氧化物                0.0634    0.9035 0         0.097219 1.064119
                             11.262                                                             控制
              烟囱
                                                                                                指标
                     颗粒物                 0.029     0.1657 0         0.03639   0.23109
                                  4.79594
                车 间挥发性有
        DA006                               0         0.00048 0.0022   0.0049533 0.00763328
                排口 机物     1.782
                                                                                                低于
                     SO2                    0.09168   0.0337 0.187108 0.428253 0.740741
       全厂合计                   47.2794                                                       总量
                     颗粒物                 0.36035   0.5007 0.421623 0.397245 1.679918         控制
                              19.099700                                                                    指标

                    VOCs                     0             0.00048 0.0022       0.0049533 0.00763328
                              1.782

                    NOx                      0.7445        2.1004 2.505777 3.641694 8.992371
                              45.2255


                                         表 2-2 废水排放量表

排           排                   许可排放量
     排                                                             实际排放量(吨)
放      排放 放                     (吨)
     放                                                                                                     备
口      口编 口      污染物
     方                                                                                                     注
类        码 名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年度合计
     式                           年度合计
型           称

                   pH 值                         /              /        /            /          /
                              /
                   五日生化
                                                 0.5743         0.6606 0.2763         0.55455 2.06575
                   需氧量   /

                   动植物油                      0.012138       0.0139 0.022336 0.039304 0.087678
                              /                                                                     低
                   化学需氧
主            污                                 1.70453        1.3684   1.677    2.4558 7.20573 于
     间            量         25.6999                                                               总
要            水
     歇            总氮(以 N                                                                       量
排      DW001 总                                 0.43436        0.1117   0.09356 0.71704 1.35666
     排            计)       /                                                                     控
放            排
     放            总磷(以 P                                                                       制
口            口                                 0.017584       0.0802   0.005264 0.012391 0.115439 指
                   计)       /
                                                                                                    标
                   悬浮物                        0.741          0.8523   0.975    1.225    3.7933
                              /
                   氨     氮
                                                 0.23649        0.0609 0.033228 0.044432 0.37505
                   (NH3-N) 0.2001

                   色度                          /              /        /            /          /
                              /

                   CODcr                         1.70453        1.3684                0          3.07293
                              25.699900

                   磷酸盐                        0              0                     0          0低
                              /                                                                   于
                                                                                                  总
                   动植物油                      0.012138       0.0139 0.022336 0.039304 0.087678
                              /                                                                   量
     全厂合计
                                                                                                  控
                   pH 值                         /              /      /        /        /
                              /                                                                   制
                                                                                                  指
                   氨氮                          0.23649        0.0609          0        0.29739 标
                              0.200100

                   悬浮物                        0.741          0.8523 0.975          1.225      3.7933
                              /

注:实际排放量 2018 年年度实际排放量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项目均获得环评批复,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最新
项目为 2014 年备案的“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化制剂扩产建设项目”,已于 2014 年 12 月
获得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昆五环评复[2014]143 号),并通过环保验收。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获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新换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91530000216562280W001P,许可证有效期: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云南省公司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于 2012 年编制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17 年对该预案进行了修
订 , 该 修 订 后 预 案 已 于 2017 年 4 月 1 日 在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备 案 , 备 案 编 号 :
530102-2017-001-M。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A. 污水在线监测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于 2006 年 5 月在公司污水总排放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经安
装调试、试运行,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审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废水总排口 COD 自动自动监测系统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文件,昆环保复[2014]76 号,委托
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运行维护,昆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每季度对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进行比对监测。固定污染源污水连续监测系统 24 小时连续运行,在线检测数据与昆明市污染源在线
监测信息系统联网,实时观测排口数据。该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2、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血塞通药业”),为云南省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血塞通药业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 COD、氨氮等;废气主要
含: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方式:血塞通药业污水处理废水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北侧;废气排放
口一个,分布在公司西侧。根据血塞通药业废水排放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与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网
的相关检测数据实时显示,血塞通药业排污情况如下:
A. 2018 年排污数据情况


                                                                             污染物
   企业名                                执行标      监测点流       监测                            是否
            监测点      执行标准                                               浓度     标准限值
   称                                    准条件     量(吨/年) 项目                                达标
                                                                            (mg/l)
                                                                     PH        7.77        6-9        是
   昆药集 废水总 中药制药工业
                                       一级标准      77646.32
   团血塞 排放口 水污染物排放                                       COD       40.55    ≤100mg/l      是
   通药业             标准
                                                             氨氮     2.35        8mg/l      是
   股份有
   限公司
                                                                     污染物
                                    执行标     监测点流      监测                           是否
             监测点     执行标准                                      浓度      标准限值
                                    准条件     量(m3/年)   项目                           达标
                                                                     (mg/m3)

                                                              烟尘     63      200(80)     是


             废气总 锅炉大气染物
                                    二级标准    3425.76 二氧化硫       232     900(400)    是
             排口       排放标准


                                                          氮氧化物     186      (400)      是



B. 排污总量:
    根据血塞通药业环评总量确认书中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7.65 万 m3/a;二氧化硫:43.2t/a;
烟尘:10.3t/a。血塞通药业排污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三废”治理符合规范要求。
C. 废气的排放。
   血塞通药业生产过程中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直接排放。
D. 固废排放。
   血塞通药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活性炭、污泥、煤渣等由富宁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清运垃圾填
埋场处理。
E. 噪音排放。
   血塞通药业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2.5 分贝,夜间监测结果为 42.8 分贝,执行标准为《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昼间标准限值为 60 分贝,夜间
标准限值为 55 分贝。
(2)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血塞通药业建有综合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设计量 300m3,24 小时稳定运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经过在线监测系统监测达标排至县污水处理厂,排放方式为连续性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血塞通药业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2 年备案的“昆明制药集团金泰得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技改工程项目”已于 2012 年 11 月获得富宁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富环复[2012]13 号)。
血塞通药业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获得文山州环境保护局颁发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53000000000266B0003Y,许可证有效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血塞通药业根据《云南省公司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及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编制了《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于富宁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532628-2108-013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A. 自行监测设备情况。
    血塞通药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5 月在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
统,项目经安装调试、试运行,于 2015 年 9 月通过文山州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校验比对监测,2016 年
2 月 18 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网验收测试报告。2016 年 2 月 23 日血塞通药业向州环境保护局
提交了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已具备验收条件。2016 年 3 月 15 日取得文山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血塞通药业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文环字[2016]78 号,2018 年 1 月 1 日委托云南深隆环
保有限公司运行维护,富宁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按季度对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比对监
测。固定污染源污水连续监测系统 24 小时连续运行,COD、氨氮等在线检测数据与云南省环保厅污染
源在线监测信息系统 V2.0 联网,实时观测排口数据。该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B. 建立健全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纳入公司管理考核,不断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强化
对环境治理、生产作业现场的运行监管力度。
C. 强化环境治理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演
练,提高了企业自防自救的能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
经营正常运行。
3、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山制药”),为重庆市酉阳县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武陵山制药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其中废水主要含 COD、氨氮、PH 等;废气主
要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等。排放方式:武陵山制药污水处理废水排
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西侧;废气排放口两个,一个为锅炉废气排放口分布于公司东侧,一个为生产
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口分布于公司南侧。2018 年 7 月武陵山制药委托重庆市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对武陵山制药环保项目进行了废气、废水检测,具体检测情况如下:
A. 废气排放
a) 2018 年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甲醇             非甲烷总烃       臭          烟气流 烟 气 排 气 筒
         实测浓 排放速率 实测浓 排放速率               速(m/s) 流 量 高度(m)
         度      (kg/h) 度      (kg/h)                       ( 标
         (mg/m                 (mg/m                                   干)m
         )                     )                                       /h
2018.7.3 0.1L   /               0.35   2.14      × 309       3.7        612   15
3 频次/                                10-4
日       0.1L   /               0.32   2.17      × 309       7.5        678
                                       10-4
           0.1L      /          0.31   2.00      × 232       7.1        646
                                       10-4
平均值     /         /          0.33   2.10      × /         7.1        646
                                       10-4
标准限制 ≤190       ≤5.1      ≤120 ≤10            ≤      -         -       -
                                                      2000
备注     L 表示未检出或低于检出限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甲醇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参考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结论     经检测,非甲烷总烃、甲醇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排 放 标 准 , 臭 检 测 结 果 符 合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 排放标准
    b) 2018 年锅炉废气检测结果检下表: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流 烟 气 流 排气筒
            实测浓度 折 算 浓 度 排放速率 实 测 浓 度 折 算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实 测 浓 度 折算浓度 排放速     速      量 ( 标 高 度
            (mg/m) (mg/m) (kg/h) (mg/m) (mg/m)              (kg/h)    (mg/m) (mg/m) 率        (m/s) 干)m/h (m)
                                                                                                    ( kg/h
                                                                                                    )
2018.7.3    32.7      55.2        0.0470      276       466           3.98        106         179   1.53      12.6   14409    40
3 频次/日   33.4      56.4        0.467       284       480           3.98        113         191   1.58      12.3   14014
            34.1      57.6        0.486       281       475           4.01        110         186   1.58      12.5   14259
平均值      33.4      56.4        0.474       280       474           3.99        110         185   1.56      12.5   14227
标准限制    -        ≤80        -          -        ≤550         -          -          ≤400 -        -     -       -
参考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结论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排放标准
B. 废水排放
a) 2018 年废水检测结果检下表:
采样日期/时间     检测结果
                  氨    氮 化学需氧 悬 浮 物 动植物油 样品表观
                  (mg/L) 量(mg/L) (mg/L) (mg/L)
2018.7.3 9:54     0.58      65        16        0.82    微黄有异味有肉眼可见物
          13:26 1.46       70        14        0.85    微黄有异味有肉眼可见物
          17:31 1.05        63        15        0.78    微黄有异味有肉眼可见物
标准限值 -       -        ≤500     ≤400     ≤100   -
参考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结论      经检测,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

b) 排污总量: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渝(市)环准[2011]148 号)、(渝环建函[2014]011
   号),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1t/a,二氧化硫:52.4t/a,
   烟尘 8.4 t/a 武陵山制药排污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三废”治理符合规范要
   求。
C. 固废排放
   武陵山制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青蒿渣及中药渣、锅炉炉渣及除尘灰、
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除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外,其他均属于工
业固废。
   青蒿渣及中药渣与煤混合后作锅炉燃料;锅炉炉渣送秀山县万发贸易有限公司作
水泥生产原料;除尘灰出售给重庆市华阳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种植基地作肥
料;废水处理站污泥作厂区花木肥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
理;生活垃圾由重庆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
D. 噪音排放。
   武陵山制药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2.5 分贝,夜间监测结果为 48.6 分贝,
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排放限制,
昼间标准限值为 65 分贝,夜间标准限值为 55 分贝。
(2)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武陵山制药建有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设计量 300m3/d,24 小时稳定运行,采取的
处理工艺是“铁碳微电解+UASB+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工艺,处理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板溪污水处理厂,排放


                                      15
方式为间歇式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武陵山制药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1 年 9 月,“重庆华立武陵
山制药有限公司武陵山制药整体搬迁项目”编制完成《重庆华立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武陵山制药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重庆市环保局的批复(渝(市)环
准[2011]148 号),启动搬迁工作。
    2012 年 4 月,《重庆华立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武陵山制药整体搬迁项目环境保护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并经重庆市环保局备案(渝(市)环设备[2012]034 号)。
    2012 年 5 月,“重庆华立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
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由于搬迁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方式发生变更,编制了《重庆华方
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武陵山制药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取得重庆市
环保局的批复(渝环建函[20141]011 号)。
    2014 年 7 月,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试[2014]048 号文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
产。
    2015 年 1 月,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批复(渝(市)环验[2015]020
号)。
    2017 年 6 月,“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
药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获得酉阳县环境保护局颁发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渝(酉)环排证[2018]0069 号,许可证有效期: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7
日。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监测设备情况。自动监控设备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监
测仪器质量监督》合格报告,并按照规范安装,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
    武陵山制药锅炉废气参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锅炉烟囱设置便于采
样、监测的永久采样孔及平台,采样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
物采样方法》(GB/T16175-1996)规定的采样条件进行设置,全天连续自动监测,至
少每 1 小时由监测设备自动取一次气样,分析出一个监测数据,数据采集仪可保存 3

                                      16
月以上小时均值,该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武陵山制药并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每年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
常规检测,在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 3 日内将检测结果公示于厂区大门。

(5)武陵山制药改扩建项目概况
    武陵山制药位于重庆市酉阳县板溪轻工业园金园大道南路108号,现有产品青蒿
素、双氢青蒿素、蒿甲醚、青蒿琥酯、麻岑止咳糖浆、皂素(停产)。“昆药集团重
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调整现有产品结构:
将原青蒿原叶仓库(2#)改建为醇提橙皮苷车间;厂区东南角闲置车间改建为水提橙
皮苷车间;原皂素车间改建麻芩止咳糖浆浸膏提取车间,原多功能车间改建为麻芩止
咳糖浆包装生产线,淘汰多功能车间原有的麻芩止咳浸膏提取装置,保留原有100mL/
瓶的麻芩止咳糖浆包装线,新增30mL/瓶的麻芩止咳糖浆包装线;在厂区现有储罐区
旁边的预留空地内新建储罐区;新建一台10t/h的生物质锅炉,现有燃煤锅炉作为备
用锅炉;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装置并对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
    新增产品醇提橙皮苷700t/a、水提橙皮苷300t/a、副产品辛弗林30t/a,麻芩止
咳糖浆扩能到1200万盒/a(以100mL/盒计)。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5
万元,占地面积9500m2,劳动定员95人,生产制度:每年生产300天,7200h。项目已
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2018-500242-27-03-0049221),
并根据国家要求开展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重庆市产业投
资准入工作手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
展水平的意见》、《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也符合酉阳特色工业园区板溪组团的规划。

(6)2018 年环保行政处罚
     2018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环保局与酉阳环保局环境检测、行政执法人员对武陵山
制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武陵山制药停运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时未同时停运相应的生产
设施,经现场对污水总排口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 COD、氨氮浓度均超标,故根据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时未同时停运相应的
生产设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故
对武陵山制药罚款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4、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中药”),非重点排污单位

                                       17
(1)排污信息
   昆中药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 COD、氨氮、
悬浮物、总磷等;废气主要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方式:昆中药污水
处理废水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西侧;废气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西侧。根据西
山区环境监测站对昆中药废水排放污染物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昆中药排污情况如
下:
A. 污水排放
a) 2017 年排污数据情况

                           执
                                                                 标准
    企业      监    执 行标     污水排     监测       污染物              是
                                                               限值
  名称     测点 行标准 准条 放量(吨)    项目    浓度(mg/l)         否达标
                                                              (mg/l)
                          件

                    污                    COD        101        500      是
    昆明                   三
           总排 水综合                    氨氮       1.015      45       是
中药厂有                 级标   34396
           放口 排放标                    总磷       0.482      8        是
 限公司                   准
                   准                    悬浮物      49         400      是

b) 排污总量
    根据昆中药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排放总量为 12.5 万 m/a;烟尘:2.3465t/a,二氧
化硫:11.8891t/a;氮氧化物:7.0052t/a。昆中药排污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三
废”治理符合规范要求。
B. 废气的排放
   昆中药生产过程中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直
接排放。
C. 固废排放
   昆中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堆肥处理;污泥由西山区环
卫站清运至粪便处理厂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由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固废
的排放符合国家的要求。
D. 噪音排放
   昆中药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5 分贝,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18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昼间标准限值为 60 分贝。
(2)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昆中药建有综合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设计量 400m,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至昆明市第一水处理厂,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昆中药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2 年备案的“昆明中药厂有限公
司 GMP 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于 2002 年 6 月获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环
评批复(昆环保【2002】270 号)。昆中药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获得昆明市西山区环
境保护局颁发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5301001002755C0001Y,并于
2016 年重新核定有效期为 2016 年 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 月 09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昆中药根据《云南省公司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编制了《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
已 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 于 昆 明 市 西 山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备 案 , 备 案 编 号 :
530112-2018-001-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A. 自行监测设备情况。
    昆中药自备一套“多参数水质快速分析仪”,对公司外排废水的关键指标 COD、
氨氮、总磷、悬浮物等进行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B. 建立健全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纳入公司管理考核,不断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
人员责任,强化对环境治理、生产作业现场的运行监管力度。
C. 强化环境治理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
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了企业自防自救的能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
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5、贝克诺顿(以下简称“贝克诺顿”),非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贝克诺顿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 COD、氨氮
等;废气主要含药粉尘。

                                         19
A. 污水排放
    目前公司生产废水经设在公司西侧的预处理池灭活预处理后委托昆药集团 1 号污
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公司未单独设置排污口。昆
药集团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设置有污水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监测指
标为 CODcr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PH 值、污水流量。
B. 废气的排放。
    制药粉尘由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实测达标),排放口为三个;车间异味
经空调净化系统净化,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核定的废
气污染物为粉尘,排放总量为 1855.8 万标米/年。
C. 固废排放。
    生产、销售及化验过程中产生的药污粉、废药品和检化验废溶液等属于危险废物,
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定期清运处置。2017
年产生量为:废药品、废药粉 2.73 吨,实验废液 0.13 吨。
D. 噪音排放。
    贝克诺顿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8 分贝,夜间无生产,执行标准为《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昼间标准限值为 60
分贝,夜间标准限值为 50 分贝。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贝克诺顿于 2015 年 6 月取得“关于《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片剂、胶囊剂和
混悬剂药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五环评复[2015]68 号)”;2016
年 12 月通过了环保监测验收,并取得“关于对《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片剂、
胶囊剂和混悬剂药品生产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昆 五环验
[2016]63 号)”;软胶囊车间项目于 2018 年 4 月取得“关于《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
限公司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五环评复
[2018]18 号)” 。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5301026226393C0760Y,许可证有效期: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贝克诺顿根据《云南省公司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及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编制了《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已在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530102-2017-002-L。


                                        20
6、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纳药业”),非重点排污单
位
(1)排污信息
      版纳药业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氨氮等;废
气主要含氮氧化物。排放方式:版纳药业污水处理废水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东侧;
废气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北侧。根据版纳药业废水排放污染物监测显示,版纳药
业排污情况如下:
A. 污水排放
a) 2018 年排污数据情况


            监测              执行标 监测点流量              污染物浓                是否
企业名称           执行标准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点              准条件   (吨)                   度                   达标




西双版纳           中药制药                          PH        6.64         6-9       是

版纳药业 总排 工业水污         一级
                                         12501      COD         18       ≤100mg/l    是
有限责任 放口 染物排放         标准
                                                    氨氮      0.092        8mg/l      是
     公司            标准
                                                   悬浮物       7         20mg/l      是

b) 排污总量:通过版纳药业 2018 年监测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576.75m3/a。
     版纳药业排污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三废”治理符合规范要求。
B. 废气的排放。
      版纳药业于 2018 年进行厂房改造同时进行了锅炉改造,上半年处于停产状态,
下半年生产过程中无烟尘及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
C. 固废排放。
      版纳药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药渣、污泥等由景洪市环卫站处理。
D. 噪音排放。
     版纳药业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0.1 分贝,夜间监测结果为 45.3 分贝,
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
昼间标准限值为 60 分贝,夜间标准限值为 55 分贝。
(2)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21
     版纳药业建有全程综合水处理器,日处理设计量 8m,24 小时稳定运行,污水处
理器处理后经过监测达标排至景洪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方式为连续性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版纳药业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版纳药业于 2015 年 06 月 15 日获
得景洪市环境保护局颁发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53280120150615C071Y,许可证有效期:2015 年 06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情况
     版纳药业 2019 年实施环保工程升级改造,改造后将根据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编制监测方案。
7、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诺顿(浙江)”),非重点排
污单位
(1)排污信息
A. 污水排放


a) 2018 年排污数据情况

                                    执
                   监                                    监
     企业名             执行 行 标       监 测 点               污染物       标 准
              测                                    测项                             是否达标
称                 标准        准 条 流量(吨)              浓度        限值
              点                                    目
                               件

                        执行                             P
                                                                7.63         6-9     是
     贝克诺        GB8978-          三              H

顿(浙江) 排 1996《污 级 排                             C                   ≤500
                                         12301                  48                   是
制药有限公 放 水 综 合 放 标                        OD                   mg/l
司            口 排 放 标准                              氨                  35mg/
                                                                16.4                 是
                   准》,                           氮                   l

b) 排污总量:
     根据《嘉兴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办法(试行)》(嘉政发[2010}48
号)COD 可排放总量为 5.99 吨/年,实际为 0.66 吨/年;可排放氨氮总量为 0.24 吨/
年,实际为 0.011 吨/年。贝克诺顿(浙江)排污总量均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三废”
治理符合规范要求。


                                             22
B. 废气的排放
   贝克诺顿(浙江)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表 2 标准,乙醇执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 13201-91)、《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计算得到的相
关标准。直接排放。
C. 固废排放
   贝克诺顿(浙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医药废物、含有或直接沾污危险废物的废弃
包装物(不回收)等两类固废由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污泥由嘉兴
新嘉爱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D. 噪音排放
   贝克诺顿(浙江)的厂界噪声值昼间监测结果为 56.1-61.8 分贝,执行标准为《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昼间标准限值为
65 分贝。
(2)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贝克诺顿(浙江)建有综合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设计量 120m3,24 小时稳定运
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过质量部每月 2 次定期监测,达标排至嘉兴市污水管网,排
放方式为连续性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贝克诺顿(浙江)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6 年备案的“浙江华
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 GMP 改造工程项目”已于 2016 年 5 月获得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嘉环建验[2016]18 号)。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获得嘉兴
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颁发的《浙江省排放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
FJ2016A0174,许可证有效期: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按照经开环保局同意,贝克诺顿(浙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今年
1 月份已经开始启动,正在与第三方合作中。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自行监测设备情况。由于贝克诺顿(浙江)属于轻污染企业,只有废水排放由
本公司质量部作每月 2 次定期检测,每年送第三方作检测一次,无其他监测设备。
   2、建立健全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将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
纳入公司管理考核,不断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强化对环境治理、

                                       23
生产作业现场的运行监管力度。
    3、强化环境治理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了企业自防自救的能
力;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8、湘西华方(以下简称“湘西华方”),非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湘西华方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 COD、BOD、
氨氮等;废气主要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方式:湘西华方污水处理
站排放口一个,分布在公司南侧靠公路的围墙处;废气排放口一个,为公司 10 蒸吨
生物质锅炉 35 米高的烟囱。根据湘西华方委托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湖南华科环
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 27 日的监测报告显示,湘西华方贝的排污情
况如下:
A. 污水排放
a) 2018 年排污数据情况
                                        执行标准          污染物                 是否
企业名称   监测点        执行标准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
                                          条件              浓度                 达标
                                                      PH      7.10      6-9       是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COD      219    ≤500mg/l    是
         污水排放口       水质标准》      B 级标准
湘西华方                                             BOD      51.3   ≤350mg/l    是
                      (GB/T31962-2015)
制药有限                                             氨氮     3.24   ≤45mg/l     是
  公司                                             颗粒物     25.1   ≤80mg/m     是
         锅炉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表 1 中的
                                                   二氧化硫   179    ≤400mg/m    是
             出口   标准》(GB13271-2014) 标准
                                                   氮氧化物   299    ≤400mg/m    是
B. 排污总量:
    根据湘西华方所持有的《排污权证书》中所列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 0.09 吨;
二氧化硫:7.19 吨;氮氧化物 3.46 吨。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出了许可范围。
C. 废气的排放
    湘西华方生产过程中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直接排放,废气污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D. 固废排放
    湘西华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枳实药渣、活性炭固体废物由湘西泰宏节能科技有限
公司和湘西兴茂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回收制成生物质燃料颗粒;污泥、炉渣等由公司清
运入市政垃圾填埋场处理。

                                          24
E. 噪声排放
   湘西华方厂界东、西、北面执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排放限制,昼间标准限值为 60 分贝,夜间标准限值为 55 分
贝;厂界南面执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F. 危险废物处理
   湘西华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片碱包装袋交由片碱供应厂商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湘西华方建有综合性污水处理站,日设计处理量 100m,24 小时运行,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04 年公司委托湘西自治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联合
完成了《华立(吉首)青蒿素制药有限公司青蒿素提取车间扩建工程》的编制,同年
9 月获得吉首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意见(吉环审字[2004]60 号);2006 年 5 月,吉首市
环保局对该项目予以验收(吉环字[2006]22 号),并获得吉首市环保局颁发的青蒿素
项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331011706009,许可证有效期:2017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2016 年 12 月公司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环境现状评估报告,2016 年 12 月 16 日获得《吉首市环保局关于湘西华方年产
300 吨橙皮苷生产线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同意上报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备案。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 年度被评为湖南省环境风险企业。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监测
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进行环境监测(4 次/年)。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18 年 7 月 13 日吉首市环保局对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等原因,进行 10
万元的罚款。2018 年 7 月份因环保问题停产。
    在报告期内,集团及其各子公司安全信息披露如下: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18 年均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了
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了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公司每两月召开一次安
全环保例会,重点研究和部署阶段性安全环保工作,公司统一提出安全管理上的要求,
按照国家在安全生产上的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安全环保上的主体责


                                     25
任要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和子公司不断持续改进,以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制度建设为
突破口,不断强化安全管理的合规性要求,在报告期内,昆药及其子公司没有较大以
上事故发生,没有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司的发展将一如既往的把安全健康和生态环保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不论是公司
还是子公司,都在不断完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内控
标准和管理要求,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是公司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障。
(六)、公益事业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秉承“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使命,在自发展的同时,将社会责任提高到
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积极承担起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向
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款、捐物,开展爱心公益助学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的
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2018 年 5 月,公司联合下属控股子公司员工开展公司 “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
先后在富民县散旦镇、款庄镇、永定镇和禄劝县云龙乡开展捐助活动。此次活动共计
捐助学生 189 名,其中富民县 114 名,禄劝县 75 名,受助学生每年可获得 1000 元助
学金。共计捐助 18.9 万元。据统计,截至 2018 年,公司 “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
累计捐助贫困学生 1259 人次,捐赠助学金 125.9 万元。
   2018 年 8 月,公司与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联合五华区团委、文山州教育局等
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共出资 15.6 万元,资助了 52 位品学兼优的云南贫困大学
生。
   报告期内,昆中药在云南省内继续实施“送健康”到基层暖心活动,邀请省内及
各地州知名专家、专业医师深入基层,为老百姓义诊、进行学术交流并指导当地医生
诊疗。报告期内,昆中药已分别在云南省的红河州、昆明市、文山州、昭通、普洱等
地区的乡县贫困村镇,联合当地卫生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开展 30 场的“送健
康”到基层暖心活动,免费诊疗人数累计 4282 人;开展乡村医生培训 6 场,实现 194
人参训。
   同时,昆中药通过给予云南道地药材产区订单和捐赠资金及相关设备用于药材产
地初加工的建设两种方式,从而带动当地百姓增加收入。一方面,昆中药通过给予产

                                      26
地公司、合作社或农户发放相关道地药材品种订单,带动产地农户发展药材种植,增
加收入来源。2018 年全年,在南板蓝根、当归、茯苓、桔梗、白及、枳实、乌梅、臭
灵丹草、薄荷、白苏子、车前子、莱菔子、益母草、仙鹤草等品种上总共涉及的金额
为 2,300 多万元,提升了当地贫困户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昆中药在扶持产地初加
工项目,带动当地产业的发展,引领百姓谋求长久发展之路,2018 年 9 月昆中药就与
元阳县上新城乡达成一致共识,昆中药给予元阳县上新城乡资助 30 万元用于药材初
加工厂的建设,同时免费提供一台药材打包机及切割机,并在药材初加工项目实施过
程中给予相关技术上的指导和支持,项目建成后,将每年给予当地带来 300 万 y 元以
上的经济收入,将有效的带动当地百姓脱贫致富。
   2018 年,贝克诺顿向元江县贝克诺顿元江希望小学颁发“贝克诺顿奖学金”5,510
元,捐赠爱心保温杯、中秋月饼、文具用品金额共计 21,257 元。与云南省红十字会
合作捐赠诺顿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 11,213 盒,价值 4,260,940 元。
   2018 年,贝克(浙江)公司为公司两位困难员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共计 1200 元;企
业结对扶贫帮扶困难户一户,年度慰问品及慰问金共计 3600 元。
   2018 年武陵山制药发展青蒿基地种植面积 2 万亩,带动酉阳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版纳药业以发展傣医药事业为契机,积极投身扶贫工作中,以“企业+农户”的合
作模式将傣药材种植作为扶贫项目,为困难农户提供生活保障,提供经济来源。版纳
药业一直以回报社会为责任,发挥企业与社会的共享价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多次
开展各类扶贫助残活动,建立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关系,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晴空。民
盟西双版纳州委携手版纳药业为景洪市特殊学校的孩子们送去了 140 份学习用品礼
包;在西双版纳州工信委领导的号召下为勐腊县象明乡保甸村捐款 2 万元,确保各项
脱贫工作深入推进。
    3、2018 年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86.86
      2.物资折款                                                        1.2150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农林产业扶贫
      1.2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2


                                       27
      1.3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31.2150
    2.教育脱贫
其中:2.1 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34.5
      2.2 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                                         241
    3.健康扶贫
其中: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14.88
    4.其他项目                                                         0.48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9 年,公司将继续组织员工在富民县、禄劝县等云南省贫困地区学校开展“一
对一”捐资助学活动,也将联合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继续捐助云南省贫困大学生。
   昆中药扶贫计划中的金平县阿得博乡南板蓝根产地种植及加工基地的实施:2018
年已经与金平县众鑫中草药产销专业合作社签订了 5000 亩南板蓝根标准化种植及定
点加工基地,预计 2019 年产出量达到 1000 吨,预计能够带动当地南板蓝根创收 550
万元以上,能够有效的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
    昆中药扶贫计划中的元阳县上新城乡南板蓝根产地初加工项目的推进:2019 年计
划与当地初加工基地加强合作,在南板蓝根、草果等药材上优先给予订单合作,带动
当地种植户增加收入。
    2019 年,贝克(浙江)公司将进一步增进社会责任感,对内通过多方面努力积极
关爱公司员工,特别是持续关爱、帮助困难员工;对外继续开展“1+X”企业结对扶
贫帮困计划,参加社区、街道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关爱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构建和
谐社会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2019 年,武陵山制药继续用发展青蒿种植基地,带动农户增收,回报社会,为构
建和谐社会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2019 年,版纳药业将致力发展傣医药事业,继续探索傣药材种植产业扶贫开发之
路,通过统一的种植、收购傣药,使农民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达到精准扶贫的目
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定职责、定目标、定措施、定任务,加强对傣
药材种植精准扶贫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和检查。(2)加
大贫困地区调研,制定好傣药材种植精准扶贫总方案和年度计划,通过实施驻村帮扶、
实地指导、技术培训,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贫困地区解决
种植中的技术问题,以发挥科技人员在精准扶贫中的关键作用。(3)创新扶贫工作
方法和机制。围绕扶贫目标,创新扶贫工作方法,形成各方参与、各表其功的机制。
探索委托专业机构(如:保险公司)开展保险扶贫等新方式,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

                                     28
自优势参与精准扶贫,形成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精准扶贫新格局。(4)加强宣传。
全面掌握傣药材种植精准扶贫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宣传傣药材种植精准扶贫工作的新
进展、新成效、新做法、新经验和先进典型,对在傣药材种植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突
出成绩的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大力宣传发展大健康生物产业傣药材种植精准扶贫工
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州扶贫攻坚和精准脱贫做出示范。
    5、其他社会公益内容

    公司设立扶贫帮困专项基金为帮扶困难职工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提供慰问救

济金并组织员工捐款为缓解重病员工医疗费用的压力,使身边的困难员工及时感受到

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云南省工会设立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效地

缓解了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弘扬了团结互助精神。通过举办各类爱心义卖及

爱心捐献等活动筹办爱心基金,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

助的人,弘扬员工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
     公益之路任重道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关
爱、扶助弱势群体,将“小我之梦”融入“民族之梦”,源源不断地回报社会,为构
建和谐社会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四、总结与展望

    回顾过去的一年,公司在面对宏观政策改革、市场环境变化和竞争日趋激烈的情
况下,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团队带领全体员工共同迎难而上,优化产品结构、
转换增长动力,在维持整体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践行企业的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和
经济责任,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科学发展、绿色经营,以期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健康事业。
    公司将继续秉承“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宗旨,在发展壮大企业自身的同
时,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持续投入推动创新研发,借助研发资源、技术、产业、
市场优势,开发广大患者需要的有效安全的治疗药品,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推
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与和谐作
出积极贡献!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