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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青松: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 青松       公告编号:临 2018-019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决

       定是否恢复公司 2012 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2

年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213,债券简称:松债暂停)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63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经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0,112.03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60.4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04,703.03 万元。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已经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二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暂停上市处理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债券符合恢复上市交易的条件。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恢复“松债暂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后的

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松债暂停”上市交易。

       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