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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建化: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9-09-10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19-04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 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

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14 号),现将《问询函》的内

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

对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

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1.公司半年度业绩情况。根据本报告期内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实

现营业收入 13.09 亿元,同比增长 37.30%。(1)请公司结合产品的产

销情况以及区域需求情况等,分析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2)公司本

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11 亿元,同比增长 67.02%。扣非后净利润 1.21

亿元,同比增长 99.72%。请公司结合产品综合单价情况以及成本构成
情况,分析水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3)销售费用中,工资薪酬科目

金额从上年同期的 1038 万元直接上升至 3092 万元,变动比例远超营

业收入增长情况。请公司说明工资薪酬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4)公

司运输包装费从 180 万元下降至 50 万元,请公司结合销售覆盖半径

以及订单情况,说明运输包装费用减少的合理性。

    2.公司存货情况。公司目前的存货规模为 5.02 亿元。(1)请公司

结合存货周转率,说明保有较大规模存货数量的合理性;(2)根据公

司披露,新疆地区水泥综合价格上升,但公司在存货规模缩减的情况

下,反而计提了 4425 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请公司结合存货会计处

理政策,说明上述计提的合理性;(3)共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从 1.84 亿

元上升至 2.85 亿元,同比变动 54.84%。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与回款
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扩大的主要原因。

    3.公司现金流动性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贷款偿还率从 53.65%下

降至 31.48%。(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为 5.74 亿元,但短期借款规模
达到 6.09 亿元。请公司结合资金运转情况,解释说明公司目前是否存

在流动性风险;(2)公司应付账款规模达到 8.47 亿元,应付票据规模

3.05 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保持较大应付账款规模的合理性,付款周
期安排以及是否会产生违约风险;(3)公司其他应付款达到 4.56 亿元,

主要为外部单位借款与暂收及垫付款。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到

期时限及还款安排;(4)公司预收款项从 6993 万元上升至 1.4 亿元。
请公司结合区域行业竞争情况,补充披露预收款项大额上升的合理性;

(5)公司债券 12 松建化将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到期,债券余额 7.88

亿元,利率为 8.90%。请公司披露兑付资金的筹措情况及未来安排,

并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兑付风险。
    4.预付款项情况。公司预付款项规模从 4020 万元上升至 1.65 亿

元,同比增长 309.34%。(1)请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的主要投向,

包括预付单位,预付金额,预付目的,预付款账龄以及与公司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2)公司最大的预付方为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请

公司结合历年与该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及预付情况,说明大额预付的

主要原因;(3)请公司结合生产需求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必

要性;(4)公司期初预付账款全部转入下一账龄年度,尚未实现交易

目的,且公司未在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

原因中予以列示。请公司结合预付款项的实现周期,说明上述预付行

为的合理性。

    5.其他应收款情况。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从 2.15 亿元上升至 5.65
亿元,变动规模较大。(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公

司新增往来款 3.46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与子公司之间新增大额往来

款的主要考虑;(2)新疆全荣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 8658 万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笔借款产生的主要原因,约定的还款期限及利

率,以及该公司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公司与鼎源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保证金 4500 万元。请公司结合公司融资租赁
业务的开展情况,补充说明该笔保证金的主要指向,以及公司现有融

资租赁业务的期限及成本。

    6.子公司运转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目前有 7 家子公司被清算,1
家被转让,且多家子公司经营运转能力不佳。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

披露被清算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

率、与公司间的往来款情况,清算进度等信息。并请公司从未来发展

战略角度,补充说明多家子公司清算的主要考虑以及公司利益维护情
况。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

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之前,就上

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