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0-0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2019 年 1 月 29 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子公司申请破产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
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苏青松”)和塔城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详见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
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部分子公司申请破产的公告》。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乌苏青松收到乌苏市人民法院立
案登记表,案号(【2019】新 4202 民破 1 号),同意乌苏青松破产重
整立案。详见 2019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被法院同意立案的公告》。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
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以《(2019)新
4202 民破审字 1 号之二》宣告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详见
2019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控股子公司破产的公告》。
二、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9)新 4202 民破审字 1 号之六》),管理人已将乌苏市青松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执行完毕,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
序。
三、破产清算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3 月,乌苏青松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后,公司已丧失对其
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目前乌苏青松破产财产已经
分配完毕,法院裁定终结乌苏青松破产程序。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
计乌苏青松破产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数约为
-11,680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