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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鲁恒升: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19-00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5 日以

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丁建生先生因工作原因委

托董事常怀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娄贺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监事会成

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常怀春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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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3,019,652,962.3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 69,190,936.65 元后,

公司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不再提取,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950,462,025.69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937,921,333.53 元,减去 2017 年度分

配现金红利 243,054,532.50 元,2018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7,645,328,826.72 元。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现有股本 1,626,659,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325,331,950.00 元,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

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

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

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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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议案关联董事常怀春、董岩、边兴玉、高景宏、张成勇依法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

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投资建设精己二酸品质提升项目公告》

(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 万吨/年)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投资建设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30 万吨年)公告》

(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内容

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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