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19-009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 资产和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 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 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 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 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 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编制 2018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 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 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 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 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 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2017.12.31/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97,539,282.43 697,539,282.43 应收票据 656,166,282.63 -656,166,282.63 应收账款 41,372,999.80 -41,372,999.80 其他应收款 585,442.65 585,442.65 固定资产 10,720,292,251.01 10,720,292,251.01 在建工程 1,411,506,679.31 1,484,840,288.56 73,333,609.25 工程物资 73,333,609.25 -73,333,609.2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30,256,391.72 1,330,256,391.72 应付账款 1,330,256,391.72 -1,330,256,391.72 其他应付款 29,055,042.00 37,101,913.98 8,046,871.98 应付利息 8,046,871.98 -8,046,871.98 长期应付款 4,000,000.00 4,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4,000,000.00 -4,000,000.00 管理费用 170,404,108.85 118,248,662.48 -52,155,446.37 研发费用 52,155,446.37 52,155,446.37 合 计 14,445,019,679.20 14,445,019,679.2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相关会计政策按上述规定执 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