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相关内容的公告2018-06-15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
设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相关
内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2 在现行章程第二条后新增一条,以下
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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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3 在现行章程“第五章 董事会”前新增
“党的委员会”章节,以下章节、条
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
产党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纪律
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符合条件的党委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程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
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委会。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中国共产党北京首农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首
农食品集团党委”)批复设置,经选
举产生。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首农食品集团党委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任命公司党委书记、副书
记和纪委书记。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等党内规定,围绕企业生
产经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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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首农食品集团
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4 在现行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后新增一
条,以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在研究“三重一
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
取党委意见。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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