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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2019-04-2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薛健、白金荣、郑晓东、张学庆和商力坚 5

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薛健担任。其中,白金荣、薛健、郑晓东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薛健:197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1998 年获清华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金融学学士学位,2000 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
2006 年获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泰珀商学院会计博士学位。2007 年至今就职于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会计系长聘副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
青年基金获得者。现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金荣:1950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多
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北京控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香港)京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
京市人民政府体改办副主任;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政协委员。
2014 年 1 月退休。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外部董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2014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晓东: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商法硕士,2002 年获浙江大学法

学学士学位,2003 年获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海商法硕士。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1 月,就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就职英

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任法律顾问。2009 年 12 月至今,就职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现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庆:1966 年 10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审计学专业本科毕业,
东亚管理学院 MBA,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高级商务师。历任农工商超市(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597)投资总监和常温事业部总经理,
上海全球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6 月起加入上海复星
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总裁高级助理、健康控股总裁、健康消费产业集团
总裁等职。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600429)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600196、股份代码:02196)非执行董事,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复星健康消费产业集团董事长。

    商力坚:1967 年出生,北京联大化工学院学士学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

曾任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开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管部职员、北京

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企管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15

年 7 月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18 年 6 月起兼

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
员会出具了2017年度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

    (二)2018年4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

会计审计报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7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后,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

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18年10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三元普度贷款

续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18年12月2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公司2018年财报、内部控制审计总体方案。

    (五)2018年12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向艾莱发喜新

西兰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

议委员会经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

为279.1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准确的,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严格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

务所各方的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

和效果,提高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核,认为

相关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

报告》的签字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薛健、白金荣、郑晓东、张学庆、商力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