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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6-16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7-05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 日披露
了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新能
源”)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 刊 载 于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17-045 号)。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
的通知,昊融集团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7 日发出的(2017)吉民初 31 号《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昊融集团、新乡新能源名下价值人民币 118,834,578.65 元的资产。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根据(2017)吉民初 31 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冻结昊融集团持有的公司 1800
万股份,冻结期限为三年,自 2017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7 日止,冻结期
间,不得办理转让登记、设定他项权利等处分事宜。
    公司将会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