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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独立董事意见2017-12-29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
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若冰先生履历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王若冰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宝剑先生履历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张宝剑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宝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履
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张宝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静波、李明、王旭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