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吉恩: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2018-05-23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 *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 22 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上证
上[2018]7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吉恩
    (3)证券代码:600432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6 日起暂停上市,现仍未恢复上市。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3 亿元,2017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 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 14.3.3 条和第
14.3.16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
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0 条、第 14.3.21 条、第
14.3.23 条和第 14.3.25 条的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2018 年 5 月 30 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
期交易,并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27 条和第 14.3.28 条的规
定,公司会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我
公司已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办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
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 系 人:王行龙、郭凯
    2、联系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
    3、电    话:0432-65610887
    4、传    真:0432-65610887
    五、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相关安排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
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
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临 2018-033 号)。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
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