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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豪高新: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10-28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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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7
四、   附录.....................................................................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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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映辉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4,004,223,829.37            3,992,555,805.01                          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82,702,723.80            2,434,148,050.31                          1.9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82,711,185.84                 55,438,994.53                    49.19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4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        61,267,827.92                 31,390,726.49                    95.1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50,709,795.41                 18,185,310.79                   178.85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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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49                      1.50      增加 0.9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5                      0.03                  66.6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3                  66.67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7,194,573.54         12,427,494.30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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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58,972.87                -19,773.47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079,018.24         -1,849,688.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6,056,582.43         10,558,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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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626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纸业投资     369,905,90     29.10       34,682,080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3
广东粤财创业     77,759,001      6.12                                                      国有法人
                                                                无
投资有限公司
赵嘉馨           47,091,366      3.7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林广茂           18,767,724      1.48                                         3,307,737    境内自然
                                                                质押
                                                                                             人
广州润华置业     13,372,720      1.05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实业     12,386,720      0.97                                                      境内自然
                                                                无
发展有限公司                                                                                 人
湛江经济技术     10,981,700      0.86                                                      境内非国
开发区新亚实                                                    无                         有法人
业有限公司
颜秉伦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黄晓军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王建丽           10,428,000      0.82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223,823       人民币普通股         335,223,82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                          77,759,001                                77,759,001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普通股             47,091,366
林广茂                                          18,767,724       人民币普通股             18,767,724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20       人民币普通股             13,372,720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                          12,386,720                                12,386,720
                                                                 人民币普通股
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                          10,981,700                                10,981,700
                                                                 人民币普通股
实业有限公司


                                              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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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9,937,105                             9,937,105
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                                              人民币普通股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6,0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8,4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4,721,930                             4,721,930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人民币普通股
-005L-CT001 沪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
行动的说明                      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是一致行动人;林广茂通过赵嘉馨账户持有 47,091,366 股;未知其
                                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是本期经营和项目支出影
   货币资金       110,841,142.84     323,631,611.07        -65.75
                                                                       响。
   应收票据       185,359,153.12 110,855,084.12             67.21      本期汇票回笼较多。
                                                                       1、东海项目及平湖项目投入;2、
   在建工程      405,817,066.87      166,687,275.84        143.46
                                                                       拆除搬迁旧生产线。
   预收款项      24,913,616.58      11,552,416.29          115.66      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      19,100,359.06      2,052,394.70           830.64      本期末应交税费增加。
   递延收益      5,768,826.52       10,800,650.16          -46.59      本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
   营业收入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48.12
                                                                       能释放,销售增加。
                                                                       主要是随销售收入增加而相应
   营业成本      1,025,342,126.11 685,828,762.49        49.50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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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金及附加 4,522,282.50      1,651,289.52          173.86
                                                                   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项目转固后贷款利息全部费用
   财务费用      46,309,442.30   26,973,540.25         71.68
                                                                   化。
                                                                   本期从被投资单位确认的投资
   投资收益      749,535.11      2,024,574.39          -62.98
                                                                   收益减少。
                                                                   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营业利润      62,942,745.76   23,082,120.11         172.69
                                                                   影响。
  营业外支出     799,034.91      179,471.74            345.21      主要是本期确认台风损失影响。
                                                                   营业利润增加使利润总额增长
   利润总额      75,350,466.59   38,657,904.66         94.92
                                                                   较多。
                                                                   受实现利润总额的影响,本年计
  所得税费用     17,072,985.43   8,997,533.91          89.75
                                                                   提的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多。
                                                                   营业利润增加使净利润增长较
    净利润       58,277,481.16   29,660,370.75         96.48
                                                                   多。
 少数股东损益 -2,990,346.76      -1,730,355.74         -72.82      本期少数股东经营亏损增大。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4,437.50        99,307.74             45.44       本年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经
                                                                   主要是收到保险公司的台风损
营活动有关的现 41,541,663.00     23,833,427.45         74.30
                                                                   失赔偿款影响。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519,892.98     33,801,881.30         31.71       本期支付税金增加。
处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本期处理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比
               2,000.00          177,572.30            -98.87
长期资产而收回                                                     上年同期少。
  的现金净额
吸收投资所收到                                                     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
                                 385,956,600.00        -100.00
    的现金                                                         募集资金,而本期没有该业务。
借款所收到的现
               308,883,990.00    527,000,000.00        -41.39      本期借款金额比上年同期少。
      金
偿还债务所支付                                                     本年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比上年
               360,000,000.00    586,180,000.00        -38.59
    的现金                                                         同期少。
分配股利、利润
                                                                   主要是本期支付利润分红款比
或偿付利息所支 59,735,545.65     87,554,936.00         -31.77
                                                                   上年同期少。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
                                                                   上年同期支付非公发有关费用,
资活动有关的现                   382,301.58            -100.00
                                                                   而本期没有该项费用。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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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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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景     类型                                                                                                    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么本公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解决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2010-10-24,长
         同业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否     是
与重大          司                                                                                           期
         竞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资产重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组相关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的承诺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 2010-10-24,长
         关联                                                                                                                 否     是
                司                   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 期
         交易
                                     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高
                                                                   1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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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利益的行为。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本公
                                     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
                                     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快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本公司提供的
         解决                        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司,冠豪高新被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0-10-24,长
         同业                        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本公司应将该等                   否   是
                限公司                                                                                       期
         竞争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
                                     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本公
                                     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
                                     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
                                     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
                                     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
                                     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解决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0-10-24,长
         关联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否   是
                限公司                                                                                      期
         交易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纸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纸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构 2009-12-26,长
资相关   同业                                                                                                                 否   是
                司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冠豪 期
的承诺   竞争
                                     高新。2、中国纸业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且不会利用
                                     中国纸业对冠豪高新的控股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体股东、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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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中国纸业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充分尊重冠豪
                            高新的独立法人地位,以确保冠豪高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诚通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
解决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诚通集团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09-12-26,长
同业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否   是
       限公司                                                                                      期
竞争                        让予冠豪高新。 2、中国诚通集团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
                            业,且不利用本公司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
                            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
                            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业提供的业务
                            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冠豪高新被视
解决                        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中国纸业应将该等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2011-4-18 , 长
同业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                     否   是
       司                                                                                          期
竞争                        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
                            中国纸业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
                            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
                            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中
                            国纸业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2011-4-18 , 长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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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   司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 期
交易                        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
                            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并
                            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诚通集团提供的业务
                            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冠豪高新被视
解决                        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诚通集团应将该等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1-4-18 , 长
同业                        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                     否   是
       限公司                                                                                      期
竞争                        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
                            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
                            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加以解决;若不
                            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4)诚
                            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解决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2011-4-18 , 长
关联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否   是
       限公司                                                                                      期
交易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1、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2014-7-24 , 长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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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   司                   业竞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 期
竞争                        纸业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
                            冠豪高新。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
                            中国纸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
                            知中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
                            中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若中
                            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
                            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
                            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等。4、中国纸业不会
                            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
                            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
                            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中国纸业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来可 2014-7-24 , 长
关联                                                                                                                  否   是
       司                   能产生的与中国纸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期
交易
                            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
                            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1、诚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2014-7-24 , 长
                                                                                                                      否   是
同业   限公司               业竞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诚通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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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                        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
                            冠豪高新。在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
                            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
                            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
                            知诚通集团,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
                            诚通集团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若诚
                            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
                            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
                            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等。4、诚通集团不会
                            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5、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
                            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
解决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诚通集团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来可 2014-7-24 , 长
关联                                                                                                                 否   是
       限公司               能产生的与诚通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 期
交易
                            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易
                            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解决                        中国纸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2014-12-25,长
同业                        简称“诚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以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为主业的国有                   否   是
       司                                                                                          期
竞争                        大型企业。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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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性同业竞争。具体承诺如下:中国纸业将冠豪高新定位为特种纸业务发展平台,
                            主要产品为无碳复写纸、热敏纸和不干胶材料等特种纸产品。泰格林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纸业的控股子公司,其控股的包括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岳阳林纸”)是以生产文化用纸和商品纸浆为主的生产企业,中国纸业
                            将其明确定位为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平台,与冠豪高新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为
                            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岳阳林纸将不再从事生产无碳复写纸原纸与热敏纸原纸等
                            业务。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档包装
                            用纸发展平台;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
                            诚通集团下属企业,主要产品为文化用纸及印刷用纸;珠海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尚
                            未正式投入生产,均与冠豪高新不存在同业竞争。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
                            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纸业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
                            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冠豪高新。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
                            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
                            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
                            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中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
                            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
                            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
                            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
                            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
                            让该等业务等。中国纸业不会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
                            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
                            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2014-11-6 , 长
其他                        限合伙企业。本公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期
                            第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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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014-11-6 , 长
         其他                                                                                                                   否   是
                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人提供 期
                                     财务资助或补偿。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公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014-11-6 , 长
         其他                                                                                                                   否   是
                限公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人提供 期
                                     财务资助或补偿。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
                                     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分红                        分之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长期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产的 30%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和清理等)或对外投资事项,上述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
其他承
                                     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
诺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
                                     的监督。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
                                     在冠豪高新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积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
                限公司、广州润华置                                                                             2016-1-12   至
         其他                        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 1,260 万元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通过上述方                    是   是
                业有限公司、广东粤                                                                             2016-7-11
                                     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减持。
                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林广茂先生拟在合适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约 2,000
         其他   林广茂                                                                                      2015-7-9,择机      否   是
                                     万股。


                                                                      1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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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度变动,主要
原因是公司新增生产线投产,产能释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强
                                                          日期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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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0,841,142.84      323,631,611.0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60,290.99        260,290.99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85,359,153.12      110,855,084.12
  应收账款                                          377,909,671.20      314,153,959.30
  预付款项                                           24,313,570.39       31,376,315.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4,607,957.77      222,796,784.2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98,158,989.07      346,801,544.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3,741.36        429,196.13
  其他流动资产                                        7,684,119.83       10,192,381.78
    流动资产合计                               1,319,588,636.57        1,360,497,167.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4,945,901.26       55,932,319.5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17,403,698.55        2,018,977,628.98
  在建工程                                          405,817,066.87      166,687,2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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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物资                                        15,296,790.13       16,040,109.5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8,481,189.75      262,306,975.42
  开发支出
  商誉                                                 918,870.07        918,870.07
  长期待摊费用                                     1,039,676.76          799,467.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08,831.64       28,035,428.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4,123,167.77       82,360,561.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4,635,192.80        2,632,058,637.26
     资产总计                               4,004,223,829.37        3,992,555,805.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383,990.00      534,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5,000,000.00      112,500,000.00
  应付账款                                       309,014,797.39      316,275,104.29
  预收款项                                        24,913,616.58       11,552,416.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903,035.62        4,956,572.88
  应交税费                                        19,100,359.06        2,052,394.70
  应付利息                                        17,175,833.45       22,728,486.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0,200,648.08       25,491,784.5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0,692,280.18        1,029,556,758.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20 / 3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768,826.52       10,800,650.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72.75          15,072.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5,783,899.27      510,815,722.91
      负债合计                               1,506,476,179.45       1,540,372,481.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1,315,443.00       1,271,315,4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95,874,050.06      695,874,050.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7,016,228.64       77,016,228.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38,497,002.10      389,942,32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2,702,723.80       2,434,148,050.31
  少数股东权益                                     15,044,926.12       18,035,272.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7,747,649.92       2,452,183,323.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04,223,829.37       3,992,555,805.01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702,840.81      224,501,907.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4,597,868.71      109,621,343.39
  应收账款                                        376,684,765.46      317,432,482.32
  预付款项                                         78,485,057.59       20,163,385.84
  应收利息

                                        21 / 3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91,659,078.28     315,157,081.61
  存货                                           349,227,987.39     258,939,458.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2,783.36
  其他流动资产                                     4,643,996.32       2,359,588.12
   流动资产合计                             1,442,001,594.56       1,248,298,030.6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56,259,672.73     457,246,091.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577,073,953.00       1,742,801,786.22
  在建工程                                       292,729,312.85     119,331,067.76
  工程物资                                         6,746,022.31      15,998,536.1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1,119,854.68     235,085,721.8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5,01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49,815.94      10,207,556.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016,086.00      35,864,83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00,419,734.88       2,616,535,592.48
     资产总计                               4,042,421,329.44       3,864,833,623.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0,383,990.00     53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7,310,000.00      60,000,000.00
  应付账款                                       259,389,289.28     344,786,821.51
  预收款项                                       276,439,492.28      10,121,939.80
  应付职工薪酬                                     4,070,729.26       4,037,893.49
  应交税费                                        14,702,544.27         455,769.17
  应付利息                                        17,175,833.45      22,728,486.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634,232.30      26,327,151.2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 / 3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36,106,110.84               998,458,061.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754,042.05             10,785,865.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5,754,042.05            510,785,865.69
      负债合计                                 1,641,860,152.89              1,509,243,927.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1,315,443.00              1,271,315,44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95,151,913.04            695,151,913.0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7,016,228.64             77,016,228.64
  未分配利润                                        357,077,591.87            312,106,111.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0,561,176.55              2,355,589,696.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42,421,329.44              3,864,833,623.13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1-9 月)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431,793,517.24 356,902,078.59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其中:营业收入       431,793,517.24 356,902,078.59        1,274,189,921.03     860,255,636.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23 / 3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13,642,920.22 337,790,216.71      1,211,996,710.38   839,291,641.13
其中:营业成本       347,170,320.78 283,979,636.62      1,025,342,126.11   685,828,762.4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
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98,766.69       906,805.80        4,522,282.50      1,651,289.52
      销售费用       21,727,233.97   20,033,081.47        65,251,884.86     57,431,562.42
      管理费用       26,239,093.91   21,289,824.22        69,324,874.80     66,244,116.69
      财务费用       16,407,504.87   11,580,868.60        46,309,442.30     26,973,540.25
资产减值损失                                               1,246,099.81      1,162,369.76
  加:公允价值变动                                                             93,550.72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749,535.11      2,024,574.39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749,535.11      2,024,574.39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18,150,597.02   19,111,861.88        62,942,745.76     23,082,120.11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360,346.27    2,440,692.82        13,206,755.74     15,755,256.29
      其中:非流动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24,745.60        39,241.85          799,034.91       179,471.74
      其中: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25,286,197.69   21,513,312.85        75,350,466.59     38,657,904.66
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27,673.57    4,138,885.39        17,072,985.43      8,997,533.91
五、净利润(净亏损   18,958,524.12   17,374,427.46        58,277,481.16     29,660,370.75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894,681.38   17,796,680.57        61,267,827.92     31,390,726.49
有者的净利润

                                        2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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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东损益         -936,157.26     -422,253.11     -2,990,346.76   -1,730,355.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958,524.12   17,374,427.46     58,277,481.16   29,660,37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     19,894,681.38   17,796,680.57     61,267,827.92   31,390,726.49
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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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936,157.26        -422,253.11         -2,990,346.76     -1,730,355.74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02                   0.01              0.05             0.03
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            0.02                   0.01              0.05             0.03
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430,718,321.11 360,082,763.53          1,270,018,183.55   837,762,192.18
  减:营业成本       360,082,449.13 300,799,328.39          1,063,926,730.79   694,656,650.7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61,843.26          142,728.75         3,271,897.82       249,245.14
      销售费用       17,165,239.86      15,693,447.62         50,511,248.14     45,117,568.23
      管理费用       21,523,176.41      15,684,985.74         54,231,105.48     48,343,326.47
      财务费用       14,209,930.11       9,904,063.51         41,639,494.84     21,839,818.80
资产减值损失                                                   1,246,099.81      1,162,369.76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                                               749,535.11      2,024,574.39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                                               749,535.11      2,024,574.39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   15,975,682.34      17,858,209.52         55,941,141.78     28,417,787.39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246,463.00       2,356,552.79         12,781,934.69     15,283,412.79
      其中:非流动
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97,643.69                               259,515.82        47,639.95
      其中:非流动
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23,024,501.65      20,214,762.31         68,463,560.65     43,653,5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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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461,415.33      2,974,819.03       10,778,925.71    8,858,879.97
四、净利润(净亏损     18,563,086.32     17,239,943.28       57,684,634.94   34,794,680.26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
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
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563,086.32     17,239,943.28       57,684,634.94   34,794,680.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0.01                   0.01           0.05            0.03
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            0.01            0.01               0.05                0.03
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27 / 30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14,648,294.20              876,038,800.8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4,437.50              99,307.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541,663.00             23,833,42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6,334,394.70              899,971,536.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7,927,369.97            594,164,459.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908,403.81            124,120,705.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519,892.98             33,801,881.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267,542.10             92,445,49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3,623,208.86            844,532,54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11,185.84             55,438,994.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35,953.41              1,515,326.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00.00             177,572.3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953.41              1,692,898.43

                                         28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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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95,025,686.83         210,777,394.66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025,686.83         210,777,394.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287,733.42           -209,084,496.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956,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8,883,990.00         527,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8,883,990.00         912,956,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0,000,000.00         586,1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735,545.65          87,554,936.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301.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735,545.65         674,117,237.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851,555.65           238,839,362.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1,428,103.23            85,193,860.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8,091,161.07         205,108,637.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663,057.84             290,302,498.34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7,086,728.94            945,013,964.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94,068.15           52,146,849.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5,580,797.09            997,160,814.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0,894,156.85          685,821,034.03

                                         2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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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027,500.28    84,487,352.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243,373.12    15,852,996.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650,126.30   204,514,856.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4,815,156.55     990,676,23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765,640.54     6,484,574.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35,953.41     1,515,326.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7,953.41     1,515,326.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8,616,433.83   164,476,292.9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616,433.83   164,476,292.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878,480.42   -162,960,966.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956,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2,883,990.00   4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883,990.00   835,956,6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00   5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570,216.91    85,338,185.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301.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8,570,216.91   635,720,487.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686,226.91     200,236,112.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799,066.79      43,759,720.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501,907.60   158,158,668.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702,840.81       201,918,389.63
法定代表人:张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天崎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映辉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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