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 0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广东省 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000955),发证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认定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 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自 2017 年起 连续三年),公司将享受国家规定的 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上述税率 与公司此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