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8-25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8-临 03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将对外销售富余蒸汽,现拟在公
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蒸汽事项。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提高
依法治企水平,公司拟将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加入《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
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文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宗旨:以提高经济效益、
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的, 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的,
不断改革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 不断改革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
科学管理水平,开发高新科技产品,拓展国 科学管理水平,开发高新科技产品,拓展国
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实现规模效益。 内外市场,加快企业实现规模效益,坚持依
法经营、诚信为本,为股东创造价值,履行
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产产品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商品
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 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
[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002号文经营)。生产、 [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002号文经营)。生产、
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 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
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 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
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 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
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等特种纸及从事 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等特种纸及从事
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 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
胶材料、离型纸及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 胶材料、离型纸及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
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 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
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油页 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油页
岩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销售。 岩销售;粘土及其他土砂石销售;生产、销
售蒸汽。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增
加十六、十七条)
(十六)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
管理解决方案、风险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规
划,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
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设
置及其职责方案;
(十七)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
险及其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总法
律顾问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
—
制度等公司风险防范运作制度体系,确保国
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执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增加第6、7条)
(6)指导推进企业法治建设和风险合规体系
建设,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法治
建设规划方案;
(7)听取法治、风险专项报告,对风险管理
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
向董事会报告结果;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第一百五十三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的其他条
款序号相应更新。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