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 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冠 豪高新”)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50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 6 名认 购对象发行股份 81,035,44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6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700,956,600 元,其中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金额 300,000,000 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规 模为 400,956,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2,756,600 元(其 中: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净额为 382,756,600 元)。截止 2015 年 2 月 16 日,本公 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信会师报字[2015]第 410056 号”《验 资报告》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 662,781,671.43 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19,974,928.57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 减手续费净额 1,673,790.42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0,786,511.26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862,207.7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 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 两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经营主体,浙江冠豪新材 料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及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签订了《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 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613101040003266 265,956,600.00 3,765.16 份有限公司 司湛江东海支行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 734157808264 1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江霞山支行 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368868031542 858,442.57 公司 湖新仓支行 合 计 385,956,600.00 862,207.73 注:初始存放金额含非公开发行费用 3,2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 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实施债转股项目 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项目实施后效益主要体现为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 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对冠豪高新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55 号)。经鉴证,立信会计师认为冠豪高新 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冠豪高新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冠豪高新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募集资金途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募集资金途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2,756,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89,579.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2,781,671.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额的差额(3)= (%)(4)=(2)/(1)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2)-(1) 期 化 不适 债转股项目 无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 平湖不干胶材 本期实现净利 否(注 料生产基地项 无 262,756,600.00 262,756,600.00 262,756,600.00 17,789,579.63 242,781,671.43 -19,974,928.57 92.40 不适用 润 2,230,087.32 否 2) 目 元 补充公司流动 不适 无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用 合计 682,756,600.00 682,756,600.00 682,756,600.00 17,789,579.63 662,781,671.43 -19,974,928.5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3 月 31 日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6,735,825.36 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2,127,119.13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4,3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8,727,491.07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 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786,511.26 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报告期内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热熔胶生产线和水胶生产线均已投入运行使用,部分零星设备仍在调试中。 注 2:报告期内,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未能实现预计效益原因:(1)两条生产线虽已投入运行使用,但因设备调试原因,尚未达到预定的产能目标,产品质量仍需提升; (2)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导致产品综合成本上升,且未能有效传导到销售端,利润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