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 01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
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对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冠豪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临 013)。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