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9-11-0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
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
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
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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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安 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1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5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1、截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序号 会议议程 页码
1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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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映辉、魏璐沁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313 号
邮政编码:52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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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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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一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审计意
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多年财务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
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
更好的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立信事务所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事
务所为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及其团队在提供审计服务期
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客观、独立、专业、公允的执业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
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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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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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二
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主板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广东证监[2012]27 号)要求,自 2012 年起,公司已连续多年聘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在担
任内控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事务所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制
度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各项内控审计业务,并出具内
控审计报告,从而协助公司圆满地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工作。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客观
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立信事务所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
聘立信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及其团队在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客观、独立、专业、公允的执业精神表示诚挚的感
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内
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
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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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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