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对公司 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以 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同时,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 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1- 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1.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2. 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 末账面价值。 3.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 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 目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对金融工 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予以调整,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作调整。金融 -2- 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 工具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将持有的成都通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 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在“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调整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6,687,800.00 -146,687,8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8,087,311.09 148,087,311.09 其他综合收益 -41,082,132.15 -39,682,621.06 1,399,511.0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6,687,800.00 -146,687,8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8,087,311.09 148,087,311.09 其他综合收益 1,399,511.09 1,399,511.09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八条之规定,财务报表项目 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资产负 债表项目期初数调整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16,604,779.83 -2,216,604,779.83 应收票据 1,051,079,891.90 1,051,079,891.90 应收账款 1,165,524,887.93 1,165,524,887.9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303,688,909.52 -6,303,688,909.52 应付票据 2,175,267,377.06 2,175,267,377.06 应付账款 4,128,421,532.46 4,128,421,532.4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4,634,852.88 -124,634,852.88 应收票据 113,114,825.00 113,114,825.00 应收账款 11,520,027.88 11,520,027.8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43,630,837.70 -343,630,837.70 应付票据 195,189,063.64 195,189,063.64 应付账款 148,441,774.06 148,441,774.06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 -3-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依 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要求 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