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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通管业: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4-09-13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2014 年度、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2

二、   盈利预测表及说明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表          1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的编    1-3
       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说明    1-31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备 考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通管业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备考盈利预测)。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国

通管业公司管理层对该备考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

些假设已在备考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

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附件一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编制单位: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测期间:2014 年度、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一、营业总收入                     70,346.03            12,345.14          62,725.88     75,071.02          82,294.73

  减:营业成本                     55,790.60            10,195.86          48,617.87     58,813.73          64,814.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2.44               122.01              405.47        527.48            587.05

        销售费用                    2,825.15              737.60            2,175.17      2,912.77           3,074.66

        管理费用                    8,411.54             2,451.97           5,985.19      8,437.16           8,991.56

        财务费用                     495.43               107.38              375.29        482.67           1,210.52

        资产减值损失                 613.16               407.77            1,214.79      1,622.56           1,065.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16.56                60.56                   -         60.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二、营业利润                        1,734.27            -1,616.89           3,952.10      2,335.21           2,550.54

      加:营业外收入                2,168.02               21.29                7.51         28.80                    -

      减:营业外支出                    6.49                 0.02              32.26         32.2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1.34                 0.02                  -            0.02                  -

三、利润总额                        3,895.80            -1,595.62           3,927.35      2,331.73           2,550.54

      减:所得税费用                 635.38                -36.27             770.29        734.02            839.44

四、净利润                          3,260.42            -1,559.35           3,157.06      1,597.71           1,711.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921.32            -1,450.12           3,491.57      2,041.45           2,163.59

      少数股东损益                   -660.90              -109.23            -334.51       -443.74            -452.49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

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一、编制基础

    (一)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

    2014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

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环境公

司)100%股权。

    (二)合肥环境公司基本情况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现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18,200 万元,公司股东为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合肥

环境公司属于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和技术研究;制冷空调、压缩机、泵、阀

门、密封件、风机、环境保护设备、分离机械、工程承包、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及设备的销

售等。
    合肥环境公司主要从事与流体机械相关的研究开发、产品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工程设计及工程成套等业务。环境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空调实验装置、各种非标泵、阀以及污
水处理相关的流体机械设备等。
    流体机械是指以流体为工作介质来转换能量的机械。流体是指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的气体
和液体的总称,主要包括水、蒸汽、燃气、油或其他各种液体和其他各种气体。流体机械相
关产品通常包括压缩机、泵、分离机、风机、水轮机、汽轮机、液力耦合器、液力变矩器、
风动工具、空调装置、气动马达和液压马达等。
    合肥环境公司根据流体机械学科门类和服务客户领域的不同化划分为九大事业部,各个
事业部具体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流体机械事业部:主要开展泵、风机、密封等流体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以及技术服务、工程成套等业务。
    (2)压缩机事业部:主要开展各类压缩机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工程成套等
业务。
    (3)过滤分离机械事业部:主要开展过滤设备、离心设备及萃取设备的研发以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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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程成套等业务。
    (4)制冷空调事业部:主要开展制冷空调、自动控制技术、仪器仪表的研发以及检测
装置、检测技术和软件开发、工程成套等业务。
    (5)环保工程事业部:主要开展城市给排水及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高效系
统集成技术研究、环保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为政企客户提供水处理设备及机电配套等
业务。
    (6)阀门事业部:主要开展阀门产品、阀门驱动装置、基础件的研发以及技术服务、
工程成套等业务。
    (7)阀片事业部:主要开展空气压缩机、制冷压缩机、汽车空调用气阀及阀片设计、
生产、销售等业务。
    (8)包装机械事业部:主要为化工及食品行业提供包括粉体包装、液体灌装和成型装
箱等包装机械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9)科普装备事业部:主要开展科普展示教育装备的研发、展品研制和展区总承包以
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合肥环境公司基本组织架构: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综合管理部、资产财务部、经营管理部、质量标准部、
稽查审计部、资本运营部等管理部门;和制冷空调事业部、流体机械事业部、压缩机事业部、
包装机械事业部、环保工程事业部、阀门事业部、科普装备事业部等业务部门。

    (三)备考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系假定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本次资产重组,并

 将合肥环境公司预测期间的利润纳入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本公司系在根据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 2013 年、2014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

 为前提,编制了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本公司编制该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四)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或核准。

二、基本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仍如

现实状况,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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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

波动;

    3、本公司所属流体机械行业的市场状况及市场占有率无重大变化;

    4、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营销计划等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预测期内的经营运作,不会受到人力、能源、原材料等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6、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如期到位。计划投资

项目能如期完成投产,并无重大失误;

    7、 本公司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核算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本公司以前一

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一致;

    8、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发生重大变化;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2014 年 8 月 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合肥市

 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土地收储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随着城市不断发展,该宗土地已地处合肥市中心城区,根据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的 2006 年—2020 年合肥市整体规划,繁华大道沿线均规划为非工业用地,该宗土地

 也在调整之列, 在非工业用地上不再审批新、改、扩工业项目,意味着公司在该宗土

 地上不能再进行工业项目投资。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在该宗土地上无法实施新、

 改、扩工业项目投入,对重组后企业的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不影响重组完成后公

 司的长远发展,公司需要提前做好该宗土地的收储、新址选择等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合肥市土地收储实施办法》的规定,首先要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合肥市土

 地储备中心提交收储申请,才能启动土地收储工作,整个收储工作有多道程序需要完成,

 时间跨度约在一年以上。

    (4)根据合肥市《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若干意见》(合经信法规〔2012〕

 55 号)文件精神,土地使用权人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启动相关程序,可享受搬迁

 损失之外的相关补贴。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拟向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土地收储。

    因具体启动时间无法确定,所以本公司盈利预测未考虑土地收储可能给生产经营造成的

各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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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利预测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

字[2000]第 57 号文批准,由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之前身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外经贸皖府资字[1993]1087 号文

批准,于 1993 年 12 月 30 日设立,股东为中国银行安徽省信托咨询公司、宿州市塑胶工业

公司、德国尤尼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37.5%、37.5%和 25%的股份,注册资本 210

万美元,公司主要从事大口径 UPVC 管、PE 管等塑料管材、管件生产、销售;技术研究、

开发。

    1996 年 9 月 4 日,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合高管项[1996]50 号文批准,外

方投资者德国尤尼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 25%的股权全部

转让给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

例为:中国银行安徽省信托咨询公司持有 37.5%的股份、宿州市塑胶工业公司持有 37.5%的

股份、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5%的股份。

    1999 年 2 月,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高管项[1999]03 号文批准,中

国银行安徽省信托咨询公司和宿州市塑胶工业公司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

司 37.5%的股权转让给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的

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5%的股份、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 25%的股份,同时公司更名为安徽国风制管有限公司。

    1999 年 12 月 14 日,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合高经贸[1999]78 号文批准,

香港丰事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5%股权全部转让给巢湖市第一塑料厂。转让完成后,

公司更名为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成为国内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8.05 万元,

其中: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5%的股份;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 25%的股份。

    2000 年 7 月 19 日,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 26%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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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给巢湖市第一塑料厂。

    2000 年 7 月 21 日,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天安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风尚广告艺术中心、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中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肥长

发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对安徽德安制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徽德安制管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404.96 万元。其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 27.38%的股份;安徽国

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6.31%的股份;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天安经济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 14.00%的股份;北京风尚广告艺术中心持有 12.31%的股份;北京华商投资有

限公司(原北京中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的股份;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持

有 10.00%的股份。

    2000 年 8 月 18 日,原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方

式,将原公司截至 200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40,006,893.26 元,折为公司股本

40,000,000 股(余 6,893.26 元作为资本公积),由原公司股东按其原出资比例持有,其中巢

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 27.38%的股份,即 10,952,000 股;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6.31%

的股份,即 10,524,000 股;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天安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 14.00%的股份,即 5,600,000 股;北京风尚广告艺术中心持有 12.31%的股份,即 4,924,000

股;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中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的股份,即

4,000,000 股;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0%的股份,即 4,000,000 股。上述事项业经

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00]613 号文批复同意。
    2000 年 8 月 25 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2000]第 57 号文批准同意设立安徽国通

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并于 2000 年 8 月 29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400001300210。上

述股本业经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皖精会验字[2000]第 13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3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30 日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增至 7,000 万元;同年 2 月 19 日,
公司公开发行的 3,000 万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股本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
所深鹏所验字[2004]26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由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2 股对价。2008 年 5 月 20 日,经过股东大会决
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增加股本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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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股本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所验字[2008]102 号验资报告
验证。2008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巢湖市居巢区经济委员会、控股股东巢湖市第
一塑料厂、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企业兼并协议书》,安徽国风集团有限
公司采取承债的方式整体并购巢湖第一塑料厂。2008 年 9 月 17 日,巢湖第一塑料厂在巢湖
市居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后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
代表人及经营范围不变,企业住所变更为"巢湖市银屏西路 2 号",企业经济性质变更为"全
民所有制",出资人变更为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截止到 2008 年 9 月 18 日,巢湖一塑持
有公司限售流通股 12,485,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9%),为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全资子企业,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24,482,64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317%),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 年 6 月 20 日,巢湖市第一塑料厂与合肥通
用机械研究院正式签署了《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巢湖
市第一塑料厂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12,485,28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89%),无偿划转给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本次股份划转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持有国通管业 11.89%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


    公司的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ANHUI GUOTONG HI-TECH PIPES INDUSTRY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国通工业园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国通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学东

    中文名称: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29 日

    互联网网址:http://www.guotone.com

    电子信箱:gt600444@126.com


       (二)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塑料板、管、棒材制造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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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UPVC 管、PE 管、PP-R 管等塑料管材、金属塑料管复合管材及管件生
产、销售、安装服务、技术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四)主要产品、劳务
    公司从事 PVC 波纹管、PE 波纹管、燃气管、给水管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五)公司基本架构
    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设立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部、证券办公室、法规办公室、财务部、
采购部、稽查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中心、营销部、职工工会、党委办公室、团委办公
室、纪委办公室共 15 个职能部门。


    二、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本公司管理
层确认,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地反映
了公司的报告期的预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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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例如登记费,承销费,法律、会计、
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费用,印刷成本和印花税等),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应当从权
益中扣减。终止的未完成权益性交易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
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
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
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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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
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
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
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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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
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
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
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
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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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
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
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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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
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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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测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单笔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笔金额为 30 万
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7.00                               7.00
2-3 年(含 3 年)                                15.00                              15.00
3-4 年(含 4 年)                                30.00                              30.00
4-5 年(含 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如有明确证据证明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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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个别认定披露单项计提的理由、计提方法等。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
加工存货的计价方法。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加权法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五)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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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
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
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持有投
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其他投资变
动为基础进行核算。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
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
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
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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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
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测承担的义务确认预测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测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缆子交易
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
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
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企业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
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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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损益。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
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减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
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
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后,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
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测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
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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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入账价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测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
据固定资产类别、预测使用寿命和预测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
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测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测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75-4.75
机器设备                               10-20                      5               4.75-9.5
电子设备                                5-10                      5                 9.5-19
运输设备                                5-10                      5                 9.5-19

其他设备                                5-10                      5                 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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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测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测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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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折旧。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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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
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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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测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按取得权证后剩余年限
软件使用权                                10 年
专利权                                    10 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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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测净残
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
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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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
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
面价值依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情况分摊至
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指应在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
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自生产经营之日起 5 年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收益
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应对其
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预测负债
    1.预测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测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测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测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测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测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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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具体为:根据合同规定,工程承包类以取得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技术咨
询类收入以咨询服务实际完成并获得委托单位认可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产品类按发货确认
销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二)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
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
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三)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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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
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十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营改增试点
 增值税                                                                               17%、6%
                             地区适用应税劳务收入)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2)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公司本部                                              15%                       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国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5%
合肥机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5%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5%                       高新技术企业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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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为 12%。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5)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已经被认定为安徽省 2012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税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F201234000166,有效期 3 年。根据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三年
内(2012 年至 2014 年),企业所得税按 15%的比例征收。
    环境公司应税服务为技术开发转让收入的,符合财税字【1999】273 号文件、财税【2011】
111 号文件、财税【2013】37 号文件规定,企业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 号)等文件的规定填报备案。。
    环境公司 2011 年 10 月 14 日获得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4000037,优惠期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2014 年正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4 年 1-3 月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申报并缴纳。


    三、盈利预测表中各主要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主营业务收入           70,175.08           12,324.99           62,669.01     74,994.00        82,256.20

   其他业务收入             170.95               20.15               56.87          77.02           38.53

     营业收入             70,346.03           12,345.14           62,725.88     75,071.02        82,294.73

   主营业务成本           55,756.95           10,191.30           48,588.98     58,780.28        64,780.98

   其他业务成本              33.65                 4.56              28.89          33.45           33.45

     营业成本             55,790.60           10,195.86           48,617.87     58,813.73        64,814.43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行业)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流体机械业务收入         28,154.10            5,888.27           31,030.46     36,918.73        41,676.35


                                      盈利预测说明 第 24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管材业务收入           42,020.98            6,436.72           31,638.55     38,075.27        40,579.8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70,175.08           12,324.99           62,669.01     74,994.00        82,256.20

 流体机械业务成本         17,883.61            4,251.27           20,446.29     24,697.56        28,603.97

   管材业务成本           37,873.34            5,940.03           28,142.69     34,082.72        36,177.01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55,756.95           10,191.30           48,588.98     58,780.28        64,780.98

      3、营业收入说明

     (1)2014 年预测营业收入 75,071.02 万元, 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70,346.03 万元,

与 2013 年相比增加 4,724.99 万元,增长率为 6.72%;2015 年预测营业收入 82,294.73 万元,

与 2014 年预测数 75,071.02 万元相比增加 7,223.71 万元,增长率为 9.62%;主要系流体机

械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3)增长的主要原因:

    在环境试验装置、流体机械产品行业,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稳定的科研队伍,在

行业处于中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环境试验装置、流体机械产品业务增长稳定;同时国家相关

政策为公司环保成套设备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

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 2015 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

力,国家大力引导和鼓励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投资,并出台各项扶植政策,污水处理业务受

政策推动,发展空间较大。

    3、营业成本说明

    (1)2014 年预测营业成本 58,813.73 万元,比 2013 年实际营业成本 55,790.60 万元

上升 3,023.13 万元,增长率为 5.42%。

    (2)2015 年预测营业成本 64,814.43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营业成本 58,813.73 万元

增加 6,000.70 万元,增长率为 10.20%。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盈利预测说明 第 25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营业税              113.23                 3.62              29.84           33.46            50.83

         城建税              221.21                68.81             215.17          283.98           307.52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         158.00                49.58             160.46          210.04           228.70

          合计               492.44               122.01             405.47          527.48           587.05

    2、其他说明

    2014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527.48 万元,比 2013 年度实际数 492.44 万元增加

35.04 万元,增长率为 7.12%;2015 年度预测主营税金及附加为 587.05 万元,比 2014 年度

预测数 527.48 万元增加 59.57 万元,上升 11.29%。

    营业税金及附加系根据税法规定税率及预测主营收入水平进行预测。

    (三)销售费用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工资薪金                    1,166.48              311.46            1,183.87        1,495.33         1,552.67

运输费                       762.40               231.00             452.58          683.58           746.95

包装费                        19.38                 6.43              18.98           25.41            28.68

中标服务费                      8.33                7.53                  3.39        10.92            12.34

其他费用                     868.56               181.18             516.35          697.53           734.02

          合计              2,825.15              737.60            2,175.17        2,912.77         3,074.66

    2、其他说明

    2014年预测销售费用为2,912.77万元,比2013年实际数2,825.15万元增加87.62万元,

增长率为3.10%,2015 年预测数3,074.66万元比2014年预测数2,912.77增加161.89万元,增

长率为5.56%。

    公司的销售用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运费、差旅费等,预测上述费用以预测各年度的

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各类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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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理费用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工资薪金                     1,987.88              571.49            1,712.15      2,283.64         2,563.34

折旧与摊销                    104.75                43.93             469.75         513.68           632.65

税费                          131.59                 8.70             228.83         237.53           340.48

安全生产费                    157.16                40.43             121.21         161.64           179.17

研究与开发费                 4,109.71            1,307.26            2,713.89      4,021.15         4,278.10

其他                         1,920.45              480.16             739.36       1,219.52           997.82

         合计                8,411.54            2,451.97            5,985.19      8,437.16         8,991.56


       2、其他说明

       公司2014年预测管理费用为8,437.16万元比2013年实际数8,411.54万元增加25.62万

元,增长率为0.30%,2015年预测数8,991.56万元比2014年预测数8,437.16万元增加554.40

万元,增长率为6.57%。

       公司的管理用主要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折旧费、税金等,预

测上述费用以预测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各类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人员变动、

公司的研究开发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预测。

       (五)财务费用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利息支出                      666.07               224.43             679.54         903.97         1,620.00

利息收入                      -184.91             -120.26             -314.35       -434.61           -421.97

手续费及其他                   14.27                 3.21              10.10          13.31            12.49

         合计                 495.43               107.38             375.29         482.67         1,210.52


       2、其他说明

                                        盈利预测说明 第 27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2014 年度财务费用预测为 482.67 万元,比 2013 年实际数 495.43 万元增加-12.76 万元,

下降幅度为 2.58%;2015 年度财务费用预测为 1,210.52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数 482.67 万

元增加 727.85 万元,增长率为 150.80%;

       利息支出系根据预测期间平均银行贷款余额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预测的。

       利息收入系根据预测期间平均银行存款余额及银行活期存款利率预测的。

       (六)资产减值损失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坏账准备                       499.98               248.65            1,194.79        1,443.44         1,065.97

存货减值准备                    96.72               159.12              20.00          179.12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46                    -                     -             -                  -

           合计                613.16               407.77            1,214.79        1,622.56         1,065.97


       2、其他说明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系根据前三年的实际损失结合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营销计划以及

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测算的。

       (七)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50.62                    -                     -             -                  -

政府补助                      1,057.50               15.00                     -        15.00                   -

其他                           559.90                 6.29                  7.51        13.80                   -

            合计              2,168.02               21.29                  7.51        28.80                   -


       2、其他说明



                                         盈利预测说明 第 28 页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营业外收入系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的。

       (八)营业外支出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57                0.02                    -            0.02                  -

其他                             2.92                    -              32.26          32.26                    -

           合计                  6.49                0.02               32.26          32.28                    -


       2、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系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测算的。

       (九)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2014年预测数
         项目            上年审定数                                                              2015年预测数
                                         1至3月已审实现数 4月至12月预测数        合计数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的当期所得税                   673.61               16.38              895.87         912.25            972.70

递延所得税调整                  -38.23              -52.65             -125.58       -178.23            -133.26

         合计                  635.38               -36.27             770.29         734.02            839.44


       2、其他说明

        2014 年度所得税费用预测为 734.02 万元,比 2013 年实际数 635.38 万元增加 98.64

 万元,增长率为 15.52%;2015 年度所得税费用预测为 839.44 万元,比 2014 年预测数 734.02

 万元增加 105.42 万元,上升 14.36%;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预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的税率

 15%预测。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预测期所得税的金额,已经转作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处理。以前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属于预测期间应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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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或清偿部分,已按适用税率对预测期间的所得税费用进行了调整。




    四、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一)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所属塑料管材制造行业与装备制造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较强的相关性,受经

济、商业周期波动的影响比较明显。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会使市场需求

显示出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当宏观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需求将会随之增加;而当宏观经

济处于萧条时期,需求也将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宏观经济周期将对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

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企业经营风险

   本公司目前正在与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如果重组成

功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如果相关的管理人员和

管理架构、运作模式不能尽快适应上市公司管理的要求,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的组

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致使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管理

风险。

    3、技术更新换代过快风险

    本公司及合肥环境公司所处的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及产品更新换代速度

快。若公司未能跟上行业技术发展步伐,导致产品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原有业务的

用户体验、品牌形象等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生产要素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塑料管材的主要原材料为作为石油下游产品,公司原料价格直接受国际市场原油

价格影响。为保证正常生产,公司通常保持原材料的合理库存。但若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

波动,则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

    5、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本公司及合肥环境公司假设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三年内执行15%的所得税税

率,未来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不确定性。所得税率的变化将对本公司未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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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6、国通管业土地收储可能造成的影响

    由于具体启动时间不确定,因此目前本公司未考虑国通管业生产经营用地收储可能造成

的影响。

        (二)本公司采取的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的应对策略为:

    1、积极开发客户,扩大营销市场;

    2、充分发挥本公司技术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

    3、抓好成本、费用控制,节约采购成本,减少费用开支,精简人员编制,节省人力成

本;

       4、本公司在申请土地收储事项时,尽量避免土地收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附件: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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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关于盈利预测报告的声明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就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盈利预测事宜特作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和误导性内容。

    二、本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是合理的, 并且假设已充分

披露。

    三、本公司盈利预测是在确定的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且已充分预测

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四、本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所选用的会计政策与历史期间实际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五、本公司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是恰当的,且已得到有效的遵循。

    六、本公司预测 2014 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75,071.02 万元、营业成

本 58,813.73 万元、利润总额 2,331.7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1.45

万元;2015 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 82,294.73 万元、营业成本 64,814.43 万

元、利润总额 2,550.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163.59 万元。本公

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实际净利润变动幅度不会超过预测值的±20%。

    七、我们对本公司盈利预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国家有关部门及

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均不表示对本公司盈利预测的可实现程度作

出了保证,亦不能替代、减轻或者免除我们的会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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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4]004667 号审核报告




(全体董事签字):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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