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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通管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4-17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作规程》等规定,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
员会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担任。报告期
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一)定期会议
    1、2014 年 2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
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3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4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
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14 年 8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
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14 年 10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
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二)临时会议
    除上述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 2013 年年度报告
审计期间还组织了二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
    1、2014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3 年
年报告第一次审计沟通见面会,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3 年
度审计计划和当前进展情况及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2、2014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3 年年报告第二次
审计沟通见面会,确认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
审计之前,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在年审会
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通过
会议、电话联系等形式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工作进度及
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
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执行 2013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大华
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
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备审
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了对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进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
行了相关职责,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
构的进一步完善。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职责。
    特此报告。



    委员:
    张本照


    樊高定


    田   田


    许   强


    刘志祥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