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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通用: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6-042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
        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12月29
日召开第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估计的变更。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为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其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关联
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历史发生的往来情况判断,公司与关联企业间的应收款
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实务中通常采用的账龄分析法只是众多的风险组合分类标准之一,如果企
业根据其他分类标准可以更好地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应收款分组,而避免将不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应收款分为同组,则应当采取该种其他分类标准。公司目前
执行的将所有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会将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在一
起,这种划分方法过于粗糙。对于信用风险较小的应收关联方款项来说,如果能
够单独作为一个组合,可以比公司目前单纯按照账龄进行风险组合划分能更好的
反映该类应收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为了能提供更真实、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实际坏账发生情况,对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了充分评估,进一步细化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
别,拟在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时单独划定“关联方”风险组合 (其中关联方
指: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其所控制企业)结合现有的采用“账龄”
风险组合,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在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
大的应收款项进行风险组合划分。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执行的方法
    1、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笔
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及有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1
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对于剩余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风险组合,并采用账龄分析法按照下表比例计提
坏账准备:
账龄区间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
1年以内                                   5%                      5%
1-2年                                     7%                      7%
2-3年                                    15%                     15%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二)变更后执行的方法
    1、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笔
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及有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对于剩余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风险组合:
  (1)将对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应收款项划分
为“关联方”风险组合;
  (2)剩余应收款项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
    3、 划分为“关联方”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进行坏账准备计
提;划分为“账龄”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照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区间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
1年以内                                   5%                      5%
1-2年                                     7%                      7%
2-3年                                    15%                     15%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三)执行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获得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影响。
    (四)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日后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
以公司2016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作为基础,按照新会计估计进行测算,预计坏
账计提金额将减少278.39万元,将增加利润总额约278.39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由于目前尚无法确认2016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信息,故暂无法确定
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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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以公司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分别模拟测算,在2013、
2014、2015 年度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的影响见下表:
                                对于各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万元)
   假设实施年度
                    累计影响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3 年                      250.41        205.58          1.24        43.59
2014 年                      250.41                     206.82         43.59
2015 年                      250.41                                  250.41
累计影响                                      250.41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实
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此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应收款项实际
情况做出的调整。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
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出具了《关于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
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87 号,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
施的上述程序或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会计估
计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之处。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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