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3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
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
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的、确实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1、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注销营业执照导致无法追索;
2、单笔金额小于 1 万元、可回收金额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
3、年代久远、经各种方式反复催收无效,确已无法收回的应收
款项。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9,894,935.45 元,都是账
龄五年以上历年积存的应收账款,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资相关管理规定及公司
内控制度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部分应收
款项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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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2)。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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