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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通用: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26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
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
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切
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
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
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关联交易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贾鹏林先生,1956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教授
级高工,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7 月至 2001 年在洛
阳石化工程公司任所长,2001 年至 2016 年 3 月中国石化科技部任处
长。近五年在中石化总部科技部从事石油化工科技管理工作。2016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杨铁成先生,196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中共党
员,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参
加工作, 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在安徽建筑工程学院任助教;
1990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历任助工、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科研管理部部长;2012 年 3 月至今在中
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从事行业技术管理工作。长期
从事压力容器与管道安全工程及通用机械领域技术研究及管理工作。

                                1
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 1 项、一等奖 6
项、二等奖 8 项。先后荣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安
徽省青年科技奖等荣誉称号,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6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金维亚先生,1955 年 12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 年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1993 年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高级工程师;2000 年-2007 年,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教授级高工、任科研处处长、科研经营部部长;
2008 年,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压力容器与管道技术基础研究部部
长;2009 年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党委挂职调研员;2010-2012 年,任合
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综合管理部部长、院长助理、院党委委员;2010
-2014 年兼任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2014
年,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北京办事处主任、院党委委员,兼任合肥
通用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有限公司
董事;2014-2015 年,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工会主席。2015 年 12
月退休。2019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赵惠芳女士,1952 年出生,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退休前担任管理学院会计学科负责人,长期从事会计教学和理论研究。
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院党委书记,合肥工业大
学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名誉会
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
事。她主编的《企业会计学》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先后被
评为普通高等学校“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
教材曾获得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主持和参与了
多项国家级与省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文章,曾获
多项省、部级奖励。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代出版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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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2019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换届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四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
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和股东大会 2 次,我们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亲自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贾鹏林       7        7          5            0     0         否           2
杨铁成       7        7          5            0     0         否           2
金维亚       3        3          2            0     0         否           0
赵惠芳       3        2          2            1     0         否           0

    2019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
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
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
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为
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积极发表独立意见。报告
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9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的基础上,凭
借各自在行业、专业上的经验和优势,对公司定期报告、董监高薪酬、
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有
力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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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使
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充分运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
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认为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的对外担保
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
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
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4
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且已为公司服务多年,其在审计过程中勤
勉尽责、辛勤工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 2019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事项作了梳理,公司及股东
均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规范履行,报告期内相关承诺人没有发生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28 份。公司
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时、公开、公平、规范地披
露信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的内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健
全内控制度,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整改,并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情
况进行审计。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健全有效,公司内控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营情况。
    (九)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
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对各自分
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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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
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
    (三)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
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贡献自
己的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贾鹏林    杨铁成         金维亚         赵惠芳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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