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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纺股份: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8-04-2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作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纺股份”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保
荐机构”)对华纺股份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期间,中银证
券查阅了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会议文件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等相关资料,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走访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并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对华纺股份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
谈。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

    中银证券检查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没
有发现违反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情况。中银证券访谈了公司的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
作用。

       (二)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全面推行制度化的规
范管理,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生产技
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等。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积极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在预算、利润和其他
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
并且积极的对其加以监控,促使公司把经营计划、财务预算与提升管理水平紧密
的结合起来。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审
计相关制度,设立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
责合规。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促进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落
实,为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经济活动和严肃财经纪律发挥了监督职能。

    (三)信息披露情况

    中银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
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
完整。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中银证券取得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明细余额,确认不
存在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华纺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独立。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保
荐机构已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中银证券取得了募集资金账户交易明细,并现场查看了“纺织产业链智能
化研发中心项目”和“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
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
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规定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华纺股份没有发生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情
况。华纺股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七)经营状况

    华纺股份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华纺股份主要从
事的服装及家纺面料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及相关业务情况正常。华纺股份
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公司2018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越南永隆省工业区管委会下发的《停止和富工业区(第
二阶段)服装面料(染整)项目》的意见,根据该文件,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越南年产5,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染整)项目”需停
止在越南永隆省和富工业区的投资建设,本项目投建地点需作出相应调整。保荐
机构已督促公司积极论证、落实项目新的实施建设地点,继续推进项目的投资建
设,并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华纺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检查工作积极配
合;中银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审计机构配合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中银证券认为,华纺股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
度健全有效、三会运作良好、信息披露合规、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异常、经营情
况正常。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于思博                   郑伟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